方同意配合乙方、丙方办理将目标股权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意主体的变更登记手续。
2、2022年1月15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2,198,379.77元,丙方应向甲方清偿目标债务中的801,620.23元,合计金额300万元。
3、2022年2月15日之前,丙方应向甲方偿还剩余目标债务300万元。
第三条 担保措施
1、丙方同意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2、甲方、乙方及丙方同意在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项下目标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目标股权的质押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互相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工商登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将目标股权质押给甲方,质押担保的债务为本协议第二条第3、4款项下丙方应向甲方偿还的目标债务3,801,620.23元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2,198,379.77元,以及该等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若乙方、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股权质押手续,甲方有权拒绝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若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丁方自愿为乙方及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款及其利息、目标债务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因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各方根据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的承担主体自行承担。
2、丁方应在2021年12月18日前就(2021)粤1521民初2945号案向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甲方应在2021年12月14日前申请解除对(2021)粤0106执保4205号《冻结/查封/扣押财产清单》项下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甲方应依据协议的相关内容,办理相关司法手续。
撤诉之后,甲方不得以乙方对丙方的出资问题向乙方主张任何法律责任。若丙方未能在2021年12月15日前清偿目标债务中的300万元,则甲方无需履行前述撤诉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项下任意一期款项的支付逾期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当期应付款万分之四 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 1 5 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立即清偿本协议第二条项下的全部目标债务及股权转让款,同时本条约定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不因此而免除。丁方逾期申请撤诉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价款900万元的万分之四/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未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或第四条约定的撤诉申请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价款900万元的万分之四/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 1 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且经过甲方法定内部决策程序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子公司汕尾宜华岭南70%的股权,主要是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的调整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和资金运营效益,同时,解决公司相关诉讼纠纷。本次转让汕尾宜华岭南的股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汕尾宜华岭南的股权,也不再将汕尾宜华岭南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汕尾宜华岭南提供担保、委托汕尾宜华岭南提供理财的情况,亦不存在汕尾宜华岭南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