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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申报二标四实】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关于巡逻整顿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3-02-10 14:18:5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示威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15日,示威第一巡逻队在我校巡逻。10月18日,示威巡逻队向我校反馈了巡逻意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将公布巡逻整顿情况。

第一,推进细致的组织,巡逻反馈纠正,作为学校当前工作的优先事项。

(一)深入了解问题,加强组织领导;

广州市委第一巡逻队向学校发送反馈后,学校非常重视。首先是及时召开党委常任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研究巡逻队的反馈。学校党委深刻认识到,市委第一巡逻队正视、尖锐、深刻地指出学校存在的问题,对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觉醒学校现状、整理工作思路、全面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校管理工作、推进事业继续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二、为了切实做好纠正工作,学校成立了党委书记廉信组长、校长王新华任副组长、所有校级副职领导为成员的“巡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纠正方案,监督整改,检查整改情况,审查整改情况报告。

(二)认真制定计划,明确整改责任;

根据市委巡逻队的反馈,学校逐一梳理了其中指出的问题,根据“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突出、综合平衡、标本兼治、上下级联系、实效”的整改原则,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队账目,列出了4个方面、55个问题和138个整改措施。2016年10月25日,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学峰关于市委巡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广州医科大学巡察整改方案》、《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广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333660校长办公会将巡逻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列入每周议程,各相关责任领导将进行汇报和交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附属医院也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三)加强监督和实施,扎实推进整改

为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到正确实施,校党委主要领导和各分管校领导亲自监督落实情况,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2016年10月27日,学校党委书记主持了附属医院维修工作专题会议,各附属医院的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出席了会议,廉培信书记详细安排了附属医院的维修工作,要求进行严密逮捕。11月4日,陈达海委书记召开校纪委巡逻整顿工作专题会,研究了相关问题的纠正工作。11月14日,陈达海委书记、副秘书长方赞辉、副秘书长黄建清召开了巡逻整改工作专业会,研究了物流、财务、人事等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11月15日上午,学校党委书记主持了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巡逻整顿工作的报告。廉信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密切注意落实,严格检查各下属单位的整改方案,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监督,全力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获得优质完成和实效。11月15日下午,王新华校长主持了巡逻整顿工作专题会,研究了高水平的大学建设、审计、内部管理体制等整改工作。副秘书长方灿辉于11月16日主持了广义系统财务科长联席会议和垂直管理巡逻整改动员会议,对财务领域整改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附属医院也分别召开了本单位整改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整顿工作。同时,各分管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各附属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包括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基础设施、医院管理等,通过报告、座谈、现场检查了解各医院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调查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学校纪检部门深入各部门的核查,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线索。学校党委还通过办公室、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财政部、科研处、系列的宣传和部署,对全校巡逻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巡逻整改的要求和措施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全校的共同努力,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在学校巡逻整顿方案及整改队账目所列的138项整改措施中,120项已经基本完成,占总数的87%,18项被确认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需要中长期或长期解决的问题正在迅速推进。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新制定了24项规章制度,修改了37项规章制度。示威第一巡逻队转交的12件民怨案全部以调查结束。其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共通报了7人,教训了10人。全校共开展了提醒164人的对话,其中学校领导与40名干部进行了面谈,学校党政一把手约了17名重点部门负责人。正处级干部尹勤5人。

第二,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效果。

(一)党组织建设问题

1.针对“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第一,列出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名单,认真研究了合理设置相关党支部的方法。第二,针对研究所党支部数量过多的问题,已经提出了分为四个党支部的方案,完成了目前的相关工作。第三,针对研究生党支部数量过多的问题,现已制定了将9个党支部调整为15个党支部的方案,该方案将于下学期实施。第三,对于党支部数量多的问题,富源院和富三院、学校已经指导了两个地方。

附属医院党委进行整改,目前正在研究调整方案。

2.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对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经过集中排查、联系查找、登记造册和核查汇总等排查步骤,共排查出失联党员32名(其中没有联系上的党员有16名),“口袋”党员30名,空挂党员11名。根据原则,对黄健等4名失联党员进行规范管理,保留组织关系;对张晓芸等12名失联党员按退党除名处置;对何旦莎等16名至今无法联系上的失联党员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理。对于30名“口袋”党员,对确有正当理由的肖晓姜等17名党员,重新开具介绍信;对陆向瑶等8名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已移居香港的党员郭红英,停止党籍;对路敏芝等4名党员,按自行脱党除名处理。对于11名空挂党员,对叶坚等2名党员,纳入组织规范管理;郭晓霞等3名党员,补转组织关系;熊希民等4名已移居国(境)外的离退休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郭宝平等2名党员按退党除名处理。二是对附四院陈荣同志未能及时转正问题,经调查,陈荣同志2012年3月1日入职,在原单位顺德伦教医院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2011年6月26日起。2012年3月其组织关系由顺德区委转至附四院,但相关入党材料未能找到,其本人亦在转正期内未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以致耽误按期转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同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发展,并报党委审批。陈荣同志2015年5月7日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2015年9月22日确定为预备党员,2016年10月31日转正。

(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中层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办法,草拟了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规范管理。首批有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分工调整,主要为学校办公室主任、人事处长、学生处长、附二院党委书记、附四院党委书记以及附一院和附三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皆为敏感重要岗位。二是学校党政领导坚持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正副职领导先后约谈了学校主要部门负责人40人次,通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同时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制度规定,强化干部教育和监督。

(三)“三重一大”的问题

首先,对校内重大项目进行清理;其次,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具体针对附三院直线加速器项目问题,学校领导对附三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校长办公会议也专门讨论通过了直线加速器项目的整改合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尽快促进附三院直线加速器妥善安置的通知》,积极推进直加项目在附属肿瘤医院安置事宜。目前,附三院与广医肿瘤医院直加项目合作工作已完成机房改造设计图纸,预评报告、环评报告等工作开始启动,预计12月-2017年3月份进行旧直加设备的拆卸及机房准备工作,2017年3-5月份安装新直加设备,6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四)财务管理的问题

首先,对校内及个基层单位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其次,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体针对“附二院原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沈素华携款潜逃事件”的问题,方灿辉副校长会同学校财务处、医管处及医院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于2016年12月12日在附二院召开了整改工作督导会议。一是责令医院对财务工作中收费员缴款、会计稽核工作、票据发放、核销和保管等流程进行了修正,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二是此前已对当事人已经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除名的处理决定(二院发〔2012〕44号),并对直接、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做出扣罚奖金、调离工作岗位、降职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三是对沈素华的家人做思想工作,争取其家人的理解与配合,规劝其及早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自首。四是加强与检察院或公安部门的联系,定期跟进了解沈素华案件的进度,互通信息,希望能将沈素华早日抓捕归案。附三院针对黄丽娟贪污案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风险进行了整改,对当事人作开除处理,修订了相关流程、制度;附属口腔医院针对收费员钟海媚利用职务之便,迟交收费医疗款、错收漏收医疗费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此外,重点对科研经费和科研管理费的使用进行自查自清,发现个别以劳务费形式领取科研管理费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同时退还领取的费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的建设方面

1.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领导班子部分同志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思想境界、理论水平和推进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的问题

一是对原《广州医科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广医大党〔2013〕10号)进一步修订完善,出台了新的《广州医科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重要抓手,从经典原著、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学习内容,提出了学习要求和目标,有力加强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基层党委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及履职尽责能力。二是2016年11月下旬制定并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广医大宣传〔2016〕1号)及相关宣讲方案,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组织学校党委中心组及各基层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并于12月26日邀请省委、市委宣讲团成员来校为中心组成员、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进行宣讲教育;拟于2017年2月召开的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中进一步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学校党委常委举行专题学习会,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2)关于“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深,视野不宽,站位不高,参与决策的意见建议缺乏深度”的问题

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国家、省市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关文件精神,领会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义;同时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陈国强教授为全校教职工作题为“近者悦而尽才远者望风而慕——上海交大医学院发展理念与实践”的报告,学习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理念及举措。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广州医科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并出台《广州医科大学“十三五”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高水平大学学科(群)建设方案,并逐个落实建设目标。三是邀请校内外有关领域专业人员,开展了《ESI及高水平论文的学科发展态势分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视角下科技创新研究的趋势分析》、《专利撰写与申请技巧》等一系列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关专题讲座。四是成立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全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或临聘专人负责对接有关事宜;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由单位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项目负责人等任成员。五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工作小组每周定期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题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协商解决;学校领导带队赴各二级单位实地调研高水平大学建设情况,指导各单位完善本单位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并逐个落实建设目标,学校定于2017年1月5日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并将按学校-二级单位-项目逐级签订高水平大学建设责任书。

(3)关于“有的领导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的问题

一是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希望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通过不断学习来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二是以大学章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草拟了《广州医科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4)关于“有的领导修身、用权、律己不严,发生严重影响自身形象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增强廉洁修身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学校党委于1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此次会议持续了5个小时,领导班子成员都逐一对自己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的措施;与会的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陆雅盛同志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对全校部分基层单位的一把手及重要部门负责人开展了提醒约谈,对部分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5)关于“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帮带不够有力”的问题

学校正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广州医科大学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指导和监督。学校规定每位常委要定期下到医院参加民主生活会,对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传导压力。

(6)关于“有的医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班子团结状况不好,有的统筹协调、开拓创新、解决问题能力偏弱,有的管理粗放、执行力不强问题较为突出,单位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问题

一是着手制定2017年干部培训计划,特别是安排好省市委党校的学习;同时改进学校网络培训平台的运用,优化培训效果。二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目前已经有关键岗位的7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轮岗,今后中层干部轮岗将成为一种常态。三是对7所附属医院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及时传导压力,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医院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巡察移交线索涉及问责的,启动问责追究程序,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2.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够浓厚

(7)关于“对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党纪的教育引导不足,一些党员包括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学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要求全体党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校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强调责任担当和责任落实。

(8)关于“有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武装的倾向”的问题

一是对原《广州医科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广医大党〔2013〕10号)进一步修订完善,从经典原著、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学习内容,提出了学习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及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制定并发布《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广医大宣传〔2016〕1号)及相关宣讲方案,召开全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积极开展相关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组建学校党委宣讲组,赴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宣讲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思想武装,改变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武装的倾向。

(9)关于“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问题正视不够,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敏感,针对突出问题的提醒和警示教育少,要求不严,震慑不够,教育的感染力不强,效果不好”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州医科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邀请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阙定胜同志于9月14日来校作题为《把纪律挺在前面不越底线 远离职务犯罪》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番禺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伟章于12月9日来学校以剖析原广医附二院副院长蔡少健受贿案为重点作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加强对全校干部职工尤其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的廉政宣传教育。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组织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附一院还组织医院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人员到黄埔区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四是正在组织编写《蔡少健案剖析材料》、近年来系统内发生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材料,用身边的反面事例开展教育。五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学习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12月31日前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六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及时对党员干部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抓早抓小。

(10)关于“个别党员不廉洁,在反腐倡廉要求越来越严的情况下,不收手、不收敛,违纪违规被查处”的问题

一是加大了办信查案力度,完成市委第一巡察组转交的12件信访件的全部调查核实工作。二是严格执纪问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巡察整改期间学校纪委立案1件并办结,给予党内纪律处分1人,涉及处级干部1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巡察移交线索涉及问责的,启动问责追究程序(详见广州医科大学纪委线索处置情况报告)。

3.基层党建工作较为薄弱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在第二部分的重点问题中已完成了相关整改。

(12)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组织活动不够经常,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有的基层支部活动形式与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一是认真按照“两学一做”中有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等工作的要求,逐项规范落实。二是对于支部活动的情况,学校审查了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加强党支部建设摸清情况。

(13)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在第二部分的重点问题中已完成了相关整改。

(14)关于“有的党费收缴不合规定”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按时收缴上缴党费。二是及时部署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明确工作进度和具体要求。截止12月12日,学校177个党支部自查自改工作已经完成,已补缴党费6630010.1元。三是按中央文件要求细化党费计算基数的计算方法,做好指导基层党委、党支部规范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5)关于“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薄弱,落实主体责任未到边到底”的问题

一是制订了《广州医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广州医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是组织各单位开展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三是各分管校领导分别率队深入各单位开展了包括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基建、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的落实开展情况。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把医疗、教学、科研当成硬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软指标”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对校本部各党总支、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由学校党委冉丕鑫书记、王新华校长、陈杰纪委书记带队,于12月中旬开展了对附一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肿瘤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实地抽查考核。二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进一步加大约谈提醒力度,切实纠正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倾向,推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17)关于“有的对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治理缺乏实招硬招,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费管理、人事招聘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存在制度和机制漏洞”的问题

一是对附属医院的物资采购管理情况进行摸查,同时自查校本部的招投标和采购管理情况;为规范采购管理,采购部门将引进电子化招标和采购系统;为加强科研经费采购试剂耗材的管理,在目前科研试剂耗材未统一采购的情况下,对科研试剂耗材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学校OA系统已设置“科研试剂耗材出入库登记管理流程”,从2016年12月15日开始,科研经费购置的试剂耗材要进行出入库登记后方可报销。二是重修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对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监管缺失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完善人事招聘制度,已修订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对公开招聘的范围、用人要求、各环节具体操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已对部分违规案件进行了处理,并通过辅导报告和警示材料开展教育。五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规范为重点,完善制度建设,更好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18)关于“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把全面从严治党当成是党务干部的事,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并对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领会,强化各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约谈提醒工作,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三是结合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述责述德述廉工作。四是着手起草《广州医科大学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配合有关工作推进。

(19)关于“对个别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不敢担当,主动作为少,对存在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警示不到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约谈制度》,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二是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已经进行了约谈和查处,2016年10至12月全校共谈话提醒164人次,其中处级45人次,科级77人次,一般干部42人次,做到了抓早、抓小,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效果。11月,对1名涉嫌违纪的处级干部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善

(20)关于“监督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学校召开了党代会,学校纪委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纪委队伍得到了调整充实。二是增加学校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人,在过渡期间由各基层党委轮流抽调人员支援学校纪委工作。三是在校本部各党总支中安排专责纪检联络员,明确一位副书记或总支委员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校院两级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四是充实、加强附属医院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学校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

(21)关于“大学对机关部门、二级学院以及附属医院的监督存在缺位或失效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关于落实“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逐步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学校财务处于11月16日组织召开垂直管理部门整改动员与布置工作,同时针对监管问题,拟进一步强化直属医院财务科长联席会制度,不断强化对直属医院的管理。三是对《广州医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并制定《广州医科大学审计结果运用及公告办法(试行)》和《广州医科大学财务收支审计办法》;下一步,还将制定《广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办法》,修订《广州医学院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广州医学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广州医学院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审计办法》,为审计工作的有序良好发展奠定工作基础。三是审计处的编制数由4人增加到6人,逐步增强审计队伍力量。四是制定出台的《广州医科大学审计结果运用及公告办法(试行)》,明确今后重要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党政领导班子内通报,必要时审计结果可抄送给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计事项,按规定的程序、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其审计结果。

(22)关于“监督制度有漏洞。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审核把关、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有的不够严谨、操作性不强,有的未作统一规范,有的不符合廉洁防控要求”的问题

一是正在修订《广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科研经费审批权限及流程;并要求所有承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均须与学校签署科研经费使用诚信承诺函。二是下发了《关于科研经费购置科研耗材试剂出入库登记的通知》,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科研试剂耗材统一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三是正在修订《广州医科大学支付结算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四是下发《广州医科大学关于重申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规范现金使用和管理。五是针对近年来我校附属医院发生的个别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回扣,涉嫌商业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问题,学校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加强医务监督,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排查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六是进一步加强各直属附属医院医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

3.执纪问责工作不给力

(23)关于“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流程不够规范,对有的问题调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规范信访举报处理程序。二是学校纪委于9月底、10月初到各直属医院开展调查研究,并组织对学校纪委和各直属单位纪委近三年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核查,针对处置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三是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完善工作记录,确保依法及时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四是完成了市委第一巡察组转交信访件12件的全部调查核实工作(详见广州医科大学纪委线索处置报告)。

(24)关于“本单位主动发现的问题、查办的案件数量较少”的问题

一是通过增加编制、借调、健全两级纪检监察体系等方式,配强纪检队伍。二是进一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在岗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工作。三是通过参加专题培训、内部业务学习交流等办法,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四是加大办案查信力度,严格执纪问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11月,对1名涉嫌违纪的处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12月,对1名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医院职工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5)关于“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党性观念不强、作风不正、律己不严等问题正视不够,不敢较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是学校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思想认识;请番禺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伟章来学校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报告;常委会开展专题学习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方式,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二是加强对干部的约谈提醒,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医科大学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全校共开展谈话提醒164人次,其中学校领导与40人次干部进行约谈,学校党政一把手约谈重点部门负责人17人次;正处级干部轮岗5人次;处分了正处级干部1人。

(26)关于“个别党员长期脱离组织,没人过问,直到党组织关系排查才发现,对相关党员未按党章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的问题

一是已完成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及后续的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工作。二是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对于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

(27)关于“有的单位对党员干部无理取闹的问题未严肃处理,听之任之”的问题

一是关于附二院俞晓立医生重复信访的问题,医院党委经过深入细致地反复调研,发现俞医生反映的张冬成履职不当、科室管理混乱、院领导管理有偏颇等问题并不属实,并及时将调研、处理情况上报给学校主管部门。二是附二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俞晓立医生所在党支部、科室都对俞晓立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还分别约谈张冬成和俞晓立,重申了党员纪律要求,要求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性,在医院要起头示范带头作用,要时刻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党员的形象,合理合规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能以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极端方式去宣泄自己的情绪;并要求他们一切以大局为重,潜心推动学科的发展,注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群策群力,共谋科室的良性发展(详见广州医科大学纪委线索处置报告)。

(28)关于“附属医院医生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医院未按‘纪在法前’的要求,及时启动对有关人员的组织处理,也没有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深入清查处理”的问题

一是学校纪委和附一院、附二院党委、纪委加强与越秀区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在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指导下,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有关要求,于9月13日对5名因涉嫌商业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医生启动执纪审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广州医科大学纪委线索处置报告)。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具体处罚情况将根据确凿的证据进行党纪和政纪的处分。二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个别医务人员涉嫌商业贿赂被查处一事,学校党委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开展深入清查,于8月9日专门下发文件,在各直属附属医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加强医务监督,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查找医院及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使用以及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排查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风险和漏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各直属医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专题报告、医院主要领导作学习辅导、医院领导与各级管理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引导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其中附二院在2016年11月9日召开涉案人员现身说法座谈会,相关涉案人员对自身逐步走上犯罪的心路历程进行了回顾,深刻认识到自身所犯下的错误和对医院所造成的损失,告诫各位同事一定要洁身自好,坚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29)关于“对决策错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问题未能调查问责”的问题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线索,学校纪委已完成对附三院直线加速器决策失误问题的调查工作,目前,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防控廉政风险方面

1.涉医物资采购潜藏风险

(30)关于“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好、突出问题治理时紧时松等问题,潜藏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各直属医院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重新修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的相关制度。其中,附一院修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管理院级制度10个,药品采购使用管理院级制度15个;附二院修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制度等;附三院制定医用耗材试用流程4个,草拟药品采购合同管理制度1个;附四院制定药品备案采购制度1个;附五院修订药品采购与使用制度2个;附属肿瘤医院正修订药品遴选、采购、使用管理等制度7个。附属口腔医院进一步明确医用耗材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重新再造工作流程,做好高值耗材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工作。二是对照相关制度要求,深入查找重点部门风险点,实行分类管理,并与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廉洁承诺书。三是加强临床用药监督,结合阳光用药监测系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每月对用量异常增加的药品进行专项点评,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处罚,同时根据药品使用排名调整下个月的采购量。四是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各项药品采购工作的存在问题。

(31)关于“有的党员干部以考察设备、开会研讨的名义接受供应商的资助外出旅游”的问题

一是对于巡察组移交线索反映存在问题的附三院、附属口腔医院,经调查核实,分别由附三院纪委对违规接受供应商资助外出参加会议的涉事当事人予以诫勉谈话,由学校纪委对附属口腔医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二是责成附三院、附属口腔医院进行认真整改,其中附三院制定制度2个,进一步严格干部请假审批,医院领导在审批中层干部请假时予以提醒,特别是参加院外各种会议活动;并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识,提高自律能力;附三院还在全院通过设置举报信箱、走访、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非医院支付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批流程。附属口腔医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职工外出管理规定1个。三是其他医院也积极进行自查整改,重新修订党员干部外出报告及请假管理制度,其中附一院修订制度2个,覆盖中层干部和职工的管理;附二院修订中层干部外出及休假管理规定1个;附四院拟定廉洁承诺书2款,为职工外出和中层干部外出的廉洁承诺书;附五院修订印发职工外出管理、考勤管理、各级干部外出请假管理规定3个;附属肿瘤医院正在修订党员外出报告暂行规定1个、党员干部请假审批表1款;附属口腔医院制定职工外出管理规定1个。附三院在办公系统中开展电子流程管理,增加外出廉洁提醒与承诺功能。

(32)关于“有的与药品、设备、耗材供应商搞利益勾连,有的医生因收受供应商贿赂或参与药品推销被查处,巡察中仍有一些这方面的问题反映”的问题

一是对于巡察组指出存在该问题的附一院、附二院的5名涉案人员,医院予以立案调查,并积极与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待案件侦办有结论时再做进一步处理。附二院召开涉案人员现身说法会议,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营造人人讲纪律的政治氛围。二是开展专项合同审计,检查各科室对制度和合同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三是其它附属医院也积极开展自查整改,通过网络加强典型警示案例宣传;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各临床科室与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贯彻落实重点岗位轮岗制度,长期实行;完善检查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长期实行。四是对巡察组移交的有关线索进行认真核查。

2.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混乱

(33)关于“科研经费管控不力,管理使用不规范,开支随意性大,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学校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了重点自查和整改。二是通过校园网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科技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正修订《广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将科研经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强化经费管理。四是科研处增设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专岗,全职聘用专人对学校科研经费进行规范化审核把关。五是将尽快建立科研项目经费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所有科研项目预算进入信息系统,避免科研经费报销与预算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六是在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度科研管理工作会议上邀请财务专家为各二级单位解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后的政策新导向,并将目前学校依据执行的有关财务文件汇编印发给各单位。

(34)关于“每年开支额达数百万元科研试剂耗材采购,未实行归口统一采购、验收、入库及领用管理”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科研经费购置科研耗材试剂出入库登记的通知》,2016年12月15日起对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科研试剂耗材统一进行出入库登记管理。二是正在着手建立试验耗材的采购管理平台。

(35)关于“有的科研经费报销凭据中列支了大额度的通讯费、出租车费、移动充值卡费、物流快递费等与科研无关费用,有套取科研资金嫌疑”的问题

一是对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对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相关报销费用(通讯费、出租车费、移动充值卡费、物流快递费等)的科研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抽查100项左右非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已建立相对较完善的审计、核算制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和横向课题,逐项核查是否存在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查处1例套取科研经费购买手机壳的典型案例,科研处、财务处联合下发通知,在全校范围内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完善《广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期限,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36)关于“有的违反规定以加班费、咨询费、评审费名义自审自批坐支科研管理费,变相发放补贴,违反廉洁自律管理规定” 的问题

一是在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清查活动,违规领取加班费部分已初步核查完毕,有关款项30740元于2016年12月17日前全额退还学校;咨询费、评审费部分清单已列出,有关凭据正在核查汇总中。二是制定出台了《广州医科大学科技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37)关于“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较多不合规”的问题

重新修订《广州医科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管理需要,推进归口管理。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的申报立项、项目实施、经费支出范围和审批报销流程,推进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制度。

(38)关于“有的下属单位对财会人员监管不力,有的医院收款员携款潜逃”的问题

一是整个广医系统的财务科长于2016年11月16日召开了专题整改联席会,组织做好宣传警示教育。二是财务处会同医管处于12月12日召开现场会,对出现问题进行进一步彻查,并集体约谈,并对相关责任进行问责。三是附二院对原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沈素华携款潜逃事件进行了相关处理;附三院对黄丽娟贪污案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风险进行了整改;附属口腔医院对收费员钟海媚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工程建设和物业出租管理不规范

(39)关于“大学及附属医院一些工程建设未公开招标、围标等,其中潜藏的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经认真核实,大学的工程建设不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附属医院的工程建设问题仍在调查过程中,待总结调查结果后将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流程,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全过程梳理,明确防控点及措施。

(40)关于“对审计报告揭露的问题,有的清查治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学校下发了《广州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填报审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附属医院对2013年以来开展的年度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物业出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自查整改情况,填报了整改情况表,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41)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没有警醒。附二院原副院长蔡少健因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被查处。还有其他人员可能同样存在收受承包商贿赂”的问题

一是于12月9日邀请番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伟章来学校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报告,重点以蔡少健受贿犯罪案为例,并结合教育、医疗系统的典型案例对学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机关后勤党总支全体党员及各二级单位纪委、人财物部门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着手组织编写《蔡少健案剖析材料》、近年来系统内发生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材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对巡察组移交的线索继续进行认真核查。

(42)关于“物业出租管理不规范,具体经办人员违规操作,涉嫌利益输送,有面积较大物业未按公开规定招标,物业出租与政府指导价差别大,可能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问题

一是编制物业出租管理调查表,调查各附属医院物业出租管理情况,现已收集完毕并对资料进行分析,正研究相关解决办法。二是对校本部物业出租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具体经办人员违规操作,涉嫌利益输送现象。为规范招租流程,落实审批制度,从2012年12月开始,学校严格按穗财资〔2007〕137号、穗财资〔2011〕83号文以及穗财规(2016)1号文规定履行出租审批程序,通过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以市场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服务公司物业出租管理。

(43)关于“有的对外接待费用未按规定列支,违反‘三公’经费监督管理规定”的问题

学校于11月20日发出《关于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由财务处牵头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监管缺失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力度,落实两个责任。学校也修订了《广州医科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

(44)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的仍存在以召开会议、学术交流等名义公款吃喝、购买赠送礼品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正在校本部、各附属医院开展专项清查活动,逐项核查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校本部各单位、各附属医院主办学术会议所发生的各类费用。二是通过校园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习广州市财政局《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穗财编〔2014〕223号)及《广州医科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费用严格按照政府、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督。

4.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禁而未绝

(45)关于“人事招聘中存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本次巡察工作中发现附一院存在的人事管理中的问题,已责令医院进行处理及整改,对相关干部已进行轮岗和诫勉谈话。二是学校及附属医院已修订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对公开招聘的范围、用人要求、各环节具体操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严格审核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2017年用人计划,各单位制定的用人计划必须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工作量为基础,以下达的编制数和岗位数为依据,同时用人条件必须符合公开招聘规定及学校用人要求,禁止因人设岗,禁止随意降低用人要求的岗位,禁止萝卜招聘。四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了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编外人员用工招聘、合同管理、福利待遇、考勤管理、权利义务等内容。

(46)关于“有的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特别是重要敏感岗位干部多年未轮岗”的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对一些敏感干部岗位的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目前已安排附二院党委书记、附四院党委书记、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学生处处长、附一院和附三院的后勤副院长等岗位进行轮岗;部分医院班子内部也进行了分工调整。二是已制定《广州医科大学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今后干部轮岗将成为一种常态。

(47)关于“对个别干部的选拔任用透明度、公正度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广州市委组织部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和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把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防止用人失察和违规用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三是根据有关线索,学校正按规定进行清查。

(48)关于“科研奖励标准较高且奖励对象多为领导干部”的问题

一是学校对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的科研奖励规定和奖励情况进行核查,对学校和附属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领取科研奖励情况进行逐年核查。经过认真核查,学校和各附属医院没有违规发放科研奖励的问题,也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科研奖励问题。二是制定出台了教学奖励办法。三是修订出台了《广州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大幅调低了科研奖励标准,对于影响因子1分以下的给予奖励2000元,1-3分为5000元,3-10分按影响因子的75%计算,并设立了奖励的最高金额(20万)。以文章为单位发放奖励,并以对文章实际贡献大小为标准,在团队内部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

(49)关于“工资构成中奖金部分数额大、占比过高”的问题

我校在职人员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及改革性补贴。其中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上级每年核定的水平来发放,但我校也存在个别单位绩效工资超发现象,学校已派检查小组进行核查,并就个别绩效工资超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目前,有关单位正在按照有关规定抓紧整改。

(50)关于“领导干部与普通职工薪酬差距较大”的问题

一是经核查,学校本部不存在领导干部与普通职工薪酬差距较大的问题;对部分医院存在的相关问题已责令逐步推进整改。二是根据上级政策,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放权的精神,正在修订校内薪酬分配方案。

(5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校长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个别工作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着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2月16日召开了党员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与会7位领导深刻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正准备年底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有关工作。

(四)发展基础方面

1.干部队伍的担当、进取、创新的心劲不齐

(5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深度不够,激发引导领导干部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不充分,部分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创建高水平大学存在上紧下松现象,个别人甚至‘站在旁边看,背后还捣乱’”的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对分管的工作要有明确的思路和科学的安排,要落到实处。三是已着手制订2017年的干部培训计划,尤其注意安排好省市委党校主体班的学习,同时改进学校网络培训平台的运用,优化培训效果。四是根据有关线索由学校纪委按规定进行清查。

(53)关于“干部执行力不强,干部队伍的进取精神、创新意识、担当勇气和攻坚克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学校主要领导已带头按巡察整改要求对有关干部安排约谈、轮岗等;同时各分管领导也对相应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制定了干部轮岗制度,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工作格局,并且已经开始了首批干部的轮岗和分管工作的调整。

2.人才相对短缺的瓶颈问题仍较明显

(54)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不适应大学发展要求,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带头人较少,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充分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求”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广州医科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聘请一般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广州医科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引进补充规定》,同时修订了高水平大学建设全职引进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的聘用合同(协议)。二是起草了《广州医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核心,以名师、名医、学科(术)带头人为重点,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基础,加快培育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力。三是学校于10-11月份组织全校系统(含附属医院)到北京、武汉和成都进行毕业生招聘宣传,并积极宣讲我校的博士后招聘政策,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人才培养和储备中的积极作用。四是继续以国家“特支计划”、广东省“特支计划”为主要抓手,积极推荐合适人才进入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才;加大对青年骨干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青年教师到国内处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支持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会议和外语培训,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及技能培训;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引进的唐潇潇博士和刘兴国博士分别入选了“青年千人计划”及“青年长江学者”。五是下发了《广州医科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明确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教师系列评学、专项评估、教学系列竞赛等教学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尤其大幅提高级别高水平教学成果的奖励力度。

3.制度不完善、管理粗放的问题依然存在

(55)关于“制度体系不完善、管理不科学、不精细等,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建设要求不符,对提人才培养水平、推进高水平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有一定的制约和影响”的问题

一是对于学校相关制度进行了清理,新修订制度37个,新制定制度24个,形成制度汇编,以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二是试点学院南山学院已拟定基于器官系统整合课程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已在2015级南山班实施;药学院已初步拟定卓越班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详细论证通过后开始实施。三是对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10月汇编成册,新的制度汇编收录各类教学管理制度52项,涵盖了教学质量、教学运行、考试、教材、实践教学、学籍与学位、教育教学研究与奖励等教学管理各个环节,能够落实教学精细化管理,注重过程监控与激励考核,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根据新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目标体系,结合原有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启动原有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修订工作。

四、用好前期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在市委巡察组的直接指导下,学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责任认识

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持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形成完善长效机制

要认真实施《广州医科大学章程》,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特别是在“三重一大”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人事工作程序规范、基建工程和设备采购监管制度、科研经费监管制度等重点制度机制方面,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又要体现制度的严肃性,强调严格执行。要完善和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37103186;邮政信箱: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广州医科大学中共广州医科大学纪律委员会,邮编511436;电子邮箱:gyjj@gz。

中共广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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