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全面参与落实。坚持以个人主动申报为主,不作强制要求。
2.采集地点:按照以户籍地为主的原则,各区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目前,全市各区共设立采集点635个,大部分区都把采集点设在了街道、(乡)镇的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个人户籍所在地的采集点申报信息。
3.对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等单位隶属的退役军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并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采集点自主申报采集信息。为了提高信息采集率,更好地服务中央国家机关和驻区部队,各区还准备为驻区单位发一封信,协调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提高工作覆盖面。
四. 悬挂光荣牌
1. 悬挂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对于持证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有关部门主动为其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2. 关于光荣牌的式样、制作和悬挂: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由市民政部门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定的式样、规格和材质,统一制作发放,各区民政部门会同武装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光荣牌的悬挂位置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3. 关于悬挂时间和形式: 光荣牌是一项政治荣誉,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各区要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悬挂光荣牌工作列入全国和市级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内容,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