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和其他有无大象
开始信息收集操作
邀请我们地区的很多退役军人和其他有无对象
到达户籍所在地
城镇、社区收集点申报登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的具体要求,我区计划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大象信息收集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收集目的
这次信息收集的目的是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和其他有无对象的底数,为家人打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大象文件和数据库,保护军人军队的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业务运营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收集范围
(a)收集大象
信息收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12种类型的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军队退休了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官。
4.军队无军籍退休,退休,退休。
5.退伍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洛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分离人员;
7.残疾军人;
8.领取国家养老金的残疾民兵工人;
9.烈士的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受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10.牺牲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受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内的军人遗属。
11.死亡军人的遗属,包括死亡军人的父母(赡养)、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b)收集内容
收集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退伍军人和其他有无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大象类别、基本生活状态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抚恤、服役和安置情况等多种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收集方法
(a)收集方法
信息收集坚持土地管理,以收集大象户籍所在地申报为基本原则,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全面踏实。各村(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将统一集中采集点,通过集中采集、自主申报、现场检查等方式采集。
(b)收集地点
退伍军人和其他有无对象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城镇(街道、开发区)、村庄(社区)收集申报信息。
(c)申报材料
退伍军人及其他有无对象申报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或资料原件主动提供。
1.身份证
2.户籍报
3.转业证、退伍证、退休证等(提供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伍军人、退伍军人老战士、西洛军红军老战士、红军离队人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民兵民民民民民民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战争原因工厂人资源证》(残疾军人、残疾民兵民民民工)。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兵库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库军人遗属提供)
6.公共成就奖证书;
7.其他必要的资料或证明。
四、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收集工作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5日。
此次收集信息的基准时间是2018年10月1日。
龙门民政局
龙文区人民社会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