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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申报怎么找回号码】公司每月偷偷给男人发4000韩元的工资,仔细调查后很可怕

时间:2023-03-25 04:03: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张老师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从2020年开始按月支付工资,但当年他不需要补充个人所得税,是因为2020年他每月的收入目前不高,“两种工资加起来不需要补充个人所得税。张老师认为这家公司冒充别人信息的行为非常隐秘。”

像我 2020 年,因为收入不高,也没有查询个人的收入情况,因此根本发现不了自己的信息被冒用,假如我需要补交的税款比较少,我可能也不会去查询,从而发现不了自己的信息被冒用。"

此外,张先生还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好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被冒用信息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最直接的就是可能造成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虚增并产生超额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造成不必要损失。

根据现行税法,个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会分别扣缴个税,但应按年度汇算清缴。两处取得收入的,可能导致个人取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当事人粗心大意没有对收入情况进行查询,那么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被 " 发工资 " 不是个例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张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全国多地都曾发生此类事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张先生这种情况应该是个人信息被公司用于 " 避税 ",这家公司通过虚列工资的方式,虚增企业成本,最终的目的是偷税。

而另外一种可能是这家公司有员工工资过高,正常交税税额较高,而套用张先生的信息,可以为其分担 4000 元,如此一来可以大大降低个人需要交纳的税额。比如该人扣除保险、公积金等费用后,每月固定工资 1 万元,扣除个税起征点 5000 元,那么该人需要按照 5000 元档次交税,而套用张先生的信息后,则又可以扣除 4000 元,该人只需要按照 1000 元档次交税。

公司负责人表示不知情

为了弄清这家公司给张先生 " 发工资 " 的真相,6 月 6 日下午,记者拨打了这家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张先生几年前曾在他们公司工作过,因此留有个人信息。至于为何公司每月会给不在公司任职的张先生 " 发 4000 元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是因为 " 财务人员疏忽导致的 ",公司突然增加一个人,每个月还要 " 发工资 ",作为公司负责人没有发觉吗?该负责人表示," 因为自己对财务方面不太懂,因此确实不了解这一情况。"

记者追问对方是否为了避税和虚增企业成本,对方对上述情况予以了否认,仅表示 " 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每年的营业额不高,一直免税,完全没必要进行这种操作。"

那么公司是否还存在冒用其他人个人信息虚开工资的情况?该负责人称,目前公司正在进行核查。" 税务部门已经联系过我们,我们也和张先生取得联系,目前此事正在沟通解决。"

" 乱发工资 " 涉嫌多项罪名

全国 " 普法为民好榜样 "、北京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给不是公司的人 " 发工资 ",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偷税漏税、侵占公司财产和诈骗等违法犯罪。

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公司通过虚增工资的方式多列支出,增加企业成本,导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从而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构成偷税漏税;另外,该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通过盗用其他的人信息伪造工资支出抽出的资金,很可能最终流入某些个人账户,对于这些个人而言可能构成侵占企业财产或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一重罪从重处罚。

发现 " 被发工资 " 应该怎么办?

记者就张先生遇到的情形采访了大连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截止到 6 月 30 日结束。纳税人要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汇算。个人所得税 APP 为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收入信息和完成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有个别自然人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汇算时,发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非法冒用身份涉税违法行为,对于自然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涉税风险依法防范和有效处理。

自然人纳税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处理?

纳税人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后发现本人身份信息存在 " 被法人 "" 被任职 "" 被收入 " 情形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进行申诉,线上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诉,也可以线下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诉。

税务部门将如何处理?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有效遏制非法冒用身份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建立异议申诉核查处理机制,负责督促扣缴义务人及时更正处理,指导扣缴义务人准确、规范办理更正申报。

税务机关风险应对部门在核查中如有发现扣缴义务人有冒用他人身份虚列工资、虚假申报等违法嫌疑的,实行 " 一事两查 ",在核实纠正冒用身份扣缴申报的同时,还会重点评估被申诉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冒用身份虚列工资成本支出、分解个人所得、虚开发票或者未报、少报股权转让所得等涉税风险,对冒用身份虚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来源: 法治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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