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年薪计算方面介绍说,适用厦门市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年终奖、股息、股权投入等都可以包括在内。对于2018年前引入我市、符合领导认可条件的旅游人才,
由用人单位向市旅游人才办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推荐至市委人才办申报厦门市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为尽可能减少企业工作负担,入选人才所享受的扶持政策统一由市旅游人才办协助办理。链接
厦门市第三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2020年度)
根据《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厦门市第三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各类旅游企业,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紧缺型高层次旅游人才,包括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应签订合作协议且在我市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入选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对2018年之前已在我市旅游企业就业的人才,如符合前款条件及《厦门市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由用人单位按本公告要求提出申报“海纳百川”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对于特别优秀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需引进的关键性高层次旅游人才,可根据“一事一议、上不封顶”原则,由市旅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办研究决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截止。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才(含柔性引进)应于规定时限内,登录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wlj.xm.gov.cn),查阅《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下载《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如实填写表格、备齐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核实并向市旅游人才办提交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如实填写《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
1.申报人:
(1)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专业水平或相关资历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意向性协议);
(4)已享受的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情况说明及证明;
(5)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6)获奖证书等。
2.用人单位:
(1)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近3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3)对申报人在本单位已取得业绩或预期业绩的说明等。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市旅游人才办。
五、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617室
联 系 人:市文旅局人事处 谢雯
联系电话:0592-5371912
厦门市第二批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领军人才(2人)
田 靖 星旅远洋国际邮轮(厦门)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吴泗海 福建华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高级人才(2人)
王仁宗 厦门日月谷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李金泉 星旅远洋国际邮轮(厦门)有限公司 船舶及酒店设备管理高级业务经理
(文/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 通讯员 谢雯 图/厦门日报记者 张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