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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性团队申报】9个月孩子高烧42度,大连的这位母亲向单位请假,但被拒绝了!网民们吵闹|新闻日志

时间:2023-03-23 07:27: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才能保证业务正常运转,9号晚上小王第二次请假时由于主管协调资源困难,所以未批。同时由于工作中每个人的职位、分工不同,角度和难处也不同,再加上沟通中存在误会,才出现了这样的局面。

热议背后暴露职场妈妈面对的社会现状

在这件事中,当事人小王纠结的是因孩子生病能否请事假,以及事假与旷工之间存在的性质差别问题,而事件之所以引发如此多的关注和热议,深层次还是婚育女性,尤其年轻妈妈在职场与家庭之间存在很多无奈的社会现状。

律师解读事假和旷工的区别

针对事假和旷工之间的区别,记者也咨询了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孙继峰,孙律师指出:

事假通常是指因员工因私向企业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出请假过程,事假如何申请、批准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通常由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目前,实践中企业事假通常为无薪假期。另,按照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且按照规定单位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假的待遇”。

旷工是指员工在工作日未履行任何法律赋予、合同约定请假、离职的手续,擅自离岗、缺勤的一种行为,使得企业的管理方式归于无效,通常企业会通过劳动合同、员工守则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来对擅自旷工超过双方约定天数的员工进行处理,处理方式通常为除名,旷工期间工资为无薪,这种情况下通常视为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孙继峰指出事假与旷工的管理均为企业通过企业制度、员工守则等企业内部文件约定的一种管理手段,区别在于,请事假,系员工依双方约定在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流程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获得的休假。而旷工,系员工不在遵守企业管制度与流程,自行决定自身行为,其行为状态与意义不同,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后果不同,因此,企业为强化自身管理机能,通常在劳动合同、员工守则中约定,旷工超过约定天数,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给予除名。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于雅坤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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