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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报类型】济南市本级公租房怎么申请?正式的答案来了

时间:2023-03-22 19:57: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租赁住房住宅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就业、子女教育等原因需调换住房的,原则上在原配租住房入住满一年后,到所在小区受托管理机构申请,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可进行调换。调换住房可选择下列方式:

(一)互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按照相同户型或其中一方户型配置标准进行互换。互换双方与受托管理机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互换周期不低于二年。

(二)重新申请。承租家庭办理退房手续并退出原配租住房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可重新申请配租。在等待期内,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问:如何办理退租?如何续租?

退租手续办理流程:承租人到房管服务站填写《退房申报表》,与工作人员共同对承租房屋进行查验,结清房租、物业费及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交回房屋钥匙并办理落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续租手续办理流程: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家庭应当提前3个月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且未发生违约的,签订续租合同。

问:住公租房应遵守哪些规定?

承租家庭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公租房,承租家庭有下列违规使用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七)隐瞒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八)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问:曾经住过公租房,中间去外地打工退租了,现在回到济南还能再申请公租房吗?

符合今年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

(大众日报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关学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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