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进行年度折算时,如何选择年度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呢?一起看吧~先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登录网站,然后查看“2021综合收入年度折算”主题——,点击“开始申报”,或者通过主页上方的“我想交税”、主页下方的“税”33334。
x-expires=1707059213&x-signature=HaZZ%2BItO0g42SIDks1p6IveImxQ%3D&index=2" width="640" height="1278"/>进入申报界面,您可选择使用预填服务,也可使用空白申报表申报,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选择好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确认,如果您在2021年度存在奖金,“收入”-“工资薪金”右侧会看到“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
点击提示,您可以看到,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可选择其中一笔作为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
如您想要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系统会显示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信息——勾选后点击确定——“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右上角点击“确定”,“工资薪金”明细页面会展示您的工资薪金合计及明细(不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返回”,此时您的申报页面、收入栏“工资薪金”的金额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
如您想要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上述步骤依次确认,您的申报页面、收入栏“工资薪金”的金额已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TIPS
这里要给您划重点了,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存在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仅可选择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均需并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Q
在2021年度汇算中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专项附加扣除呢?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上述(一)(二)类为个人所得税中纳税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除大病医疗外,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扣除条件时,就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在平时预扣预缴阶段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TIPS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呢?下面以子女教育为例,为您介绍。↓↓↓
您可以在年度汇算的“收入和税前扣除”确认界面,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也可直接通过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填报。
选择“子女教育”,扣除年度选“2021”,确认后系统会提示您在填报前需准备相关信息,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子女”,您可以在“选择子女”点击右上角“管理”修改已有的子女信息,也可点击下方“添加子女信息”添加新的子女信息。
在添加子女信息时,您需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进行信息校验,无误后点击“保存”,点击“选择子女”生成的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子女教育信息填写”,请根据子女的受教育信息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选择“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
TIPS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选择好扣除比例后,点击“下一步”——通过“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享受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填报,填报成功后,可点击返回年度汇算继续申报。
如您存在其他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可通过此方式,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填报成功后,就可以在2021年度汇算中享受相应的税前扣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