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申请人提供);
②属首次申请且上一年度在珠海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来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
(4)创业类
①企业及申请人实缴资本证明(以最新验资报告为准,且体现人才本人现金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若验资报告时间距申请时间超过6个月,需补充提供验资情况未变更说明);
②企业员工花名册(含员工姓名、身份证、社保缴纳信息等);
③企业经营状况和团队建设等情况说明。
(5)其他相关辅证材料
07收费标准
不收费。
08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1)告知方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通知等。
(2)办理时限:常年受理,材料齐全即到即办,每季度集中处理一次。
09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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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01申请对象
2019年以后入选的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02申请条件
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03给付标准
给予2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度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为10万元。
★温馨提醒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能重复享受入选前已发放的人才奖励(工作津贴),包括珠海工匠(含珠海特级工匠)工作津贴等,此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04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入选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首次人才奖励。满一年(以单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时间为准)方可提出申请第二年度人才奖励,逾期6个月未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该年度奖励,且不再补发。
05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首次登录先注册),按人事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待遇申请→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人才奖励申请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将生成申请表,打印并在个人声明处签字,由单位审核时上传)。个人申请信息将提交至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06所需上传材料
(1)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申请表(由单位审核时上传);
(2)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外籍申请人提供)。
07收费标准
不收费。
08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1)告知方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珠海人社、电话、短信通知等。
(2)办理时限:常年受理,材料齐全即到即办,每季度集中处理一次。
09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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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源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图片来源于珠海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