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并报上海市版权局备案。
3、对虚假申报骗取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取消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申报方式
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新城商务中心1号楼4楼
联系人:沈老师 59622850
邮箱:173505921@qq.com
编辑:张悦阳
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并报上海市版权局备案。
3、对虚假申报骗取上海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取消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申报方式
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新城商务中心1号楼4楼
联系人:沈老师 59622850
邮箱:173505921@qq.com
编辑:张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