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表(附后),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此次下达的投资计划按照下达单位分解落实绩效目标,与投资计划同步分解下达,分解的下达单位绩效目标表随分解文件一并上报备案。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棚户区改造)
3.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棚户区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