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保障基本和基层的重要出发点,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管理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建设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对稳定增长和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贵州监理人员非常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查工作,在认真总结历年审计经验和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与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住房建设厅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合同机制和监察机制,通过加强过程监督,追求实效,不断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查。
第一,再教育,提高能力,强有力的基础。针对审查中发现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问题,要求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居住建设厅切实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以对住房保障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教育学习为目标,提高基层经营者的政策熟练度和实际业务能力,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攻击难点,细致的措施,促进完美。结合近年来保障房审计情况,我将处理重复申报数据、错误申报数据、未计划申报数据等保障房审计相关常见问题,重点提出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住房厅,请两厅认真研究相关制度,细化措施,遏制制度过程中不遵守申报现象,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范,按期推进项目建设。
第三,严格整顿,建立机制,奖惩。对于保障房审计中发现的资金管理、项目申报问题,请与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居住厅仔细对照,组织相关地区职能部门进行精细整顿。对于现场未审查的地区,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自我检查。同时,我将与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居住厅一起,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合同机制和监察机制,加强提示、预警,萌发母性、倾向性问题,努力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如期推进。我还将重点跟踪监察官的整顿实际情况,对于屡次调查的地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约、监察官、审查工作的遏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