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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补申报报表】[申报]最多补充100万韩元!漳州市2020年省级节能专项基金申报指南来了!

时间:2023-03-19 00:05: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年来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函(附件5)。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企业信用报告(企业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

(7)企业纳税情况证明。

(8)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如项目备案材料、主要设备订购合同、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相关照片等);

(9)项目改造安装的主要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功率、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10)项目改造前后主要技术参数对比(非改造项目仅需提供现有主要技术参数,循环经济项目可不提供);

(11)申报节能技改项目的企业须提供“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和“改造后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12)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工信部门2份、财政部门1份。

(三)审核推荐。(市、区)、开发区项目由县(市、区)、开发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审核推荐上报;市直企业项目直接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

(四)申报时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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