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研发投入等指标,其中只有一套涉及净利润要求,还有一套标准专门针对未盈利医药企业。同时,科创板还为红筹企业和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单独设置了上市标准。目前各套标准均有企业选取,已经有2家红筹企业申报(九号智能、华润微电子),还有1家特殊表决权企业申报(优刻得)。
科创板的多套上市标准与纳斯达克的分层机制类似,大大拓宽了企业的选择范围。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科创板既在制度上大幅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度和适应性,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上市指标体系,可满足不同模式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财务特征,但已经拥有相关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上市需求。
此外,在上市审核环节,上交所实行完全公开化的问询式审核,交易所的提问和企业的回复均充分披露。从提问内容来看,交易所的问询轮次最高达到五轮,从“全面体检”到不断突出重点、聚焦风险,力图“问出一个真公司”,这也体现了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思路。在审核架构上,科创板设立了上市委员会、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和自律委员会,“三委”各司其职,发挥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在出口方面,科创板的退市标准更为严格。上市公司触及四类情形将可能被强制退市,包括重大违法、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其中既有定性标准,又有定量标准,与纳斯达克的退市考察指标类似。例如,区别于其他市场,科创板引入了扣非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双重指标,并且将营业收入的标准提高到1亿元;另外,科创板新增了市值指标,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将执行退市。
A股自2001年正式推行退市制度,但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的退市数量和比例均较小,纳斯达克近几年的退市率保持在6%左右,而我国A股市场的退市率为0.1%左右。A股退市率相对较低,与缓慢的退市进程有关。科创板精简了退市流程,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实行“一退到底”,将原本在A股其他板块约4年的退市程序缩短至2年。
潘向东表示,科创板一方面放宽上市条件,提高高科技企业和战略新兴企业的上市数量;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完善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这既有助于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又可推动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同时,科创板执行最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打击内幕交易和短期炒作投机思路,为业绩优异的上市公司保驾护航,可以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改革。
市场化定价,“三高争议”未再甚嚣尘上
划重点:科创板突破23倍市盈率红线,取消直接定价的方式,采取市场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整体来看,科创板的规则体系对标了境外成熟市场。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市场化、法治化是其核心特征,其中最令人瞩目的革新是市场化定价,目前已经有了落地实践。
此前A股市场曾阶段性尝试过IPO市场化定价,但其后又采取了23倍市盈率限价发行的方式。科创板突破23倍市盈率红线,取消直接定价的方式,采取市场化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首先由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机构投资者以此为参考并结合自身投研情况进行自主报价,经过剔除和各类资金报价对比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最终确定发行价格。
目前25家公司的发行申购工作均已完成,科创板市场化定价方式也已经有了落地实践。从发行市盈率(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下同)来看,科创板市盈率明显超过A股整体水平。25只科创板新股平均市盈率为53.40倍。其中,市盈率最高的为中微公司,170.75倍;最低的为中国通号,18.8倍。
随着首批上市公司给出“打样”,市场也在逐步适应科创板新的定价方式,并未像以往出现过多有关“三高”的争议。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科创板的定价不能用传统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来衡量,科创板是一个高成长性的市场,本身淡化盈利指标,更多强调估值、营收、研发投入等指标,因此对科创板企业的价值评估不能采用传统的方式,与传统A股市场不具有可比性。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也表示,科创类企业受行业、发展阶段影响较大,其股价是各个机构考虑了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的方法,以及可比公司、市场供需、市场预期等因素综合给出的,需要充分尊重。“如果还用A股的那个定价方式去套,说原有的合理、现在不合理,这恰恰错了。”
前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王骥跃表示,只要是市场机制形成的价格、只要遵守了相关规则要求,这个价格就是合理的。询价机构的报价都是自愿的,并且不是极少数人报价,还存在高价剔除机制,因此发行价的确定是买方基于自己对公司价值或对上市后价格的判断,卖方接受了大多数买方出价的结果。至于外界忧虑的新股是否会破发,市场机制会自行调节。
整体来看,科创板的规则体系对标了境外成熟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探索深层次改革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