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年8月17日以后,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事业单位以及单位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首次就业的,且依法与上述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住房,可享受1万元、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
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怎样申报?
1.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技能人才安居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
2.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由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3.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市总窗办理初核。窗口初核通过后,汇总上报至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4. 凡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申报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技师和高级技师生活安居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3.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或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查询结果为准);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无房证明。
(七)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
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自2018年8月12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1.符合条件的基础人才,购房后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2.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区县(市)服务联盟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各经办窗口初核通过后,汇总上报至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3.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申请材料有哪些?
1.网上填写《宁波市基础人才首次在甬购房补贴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所有,需提供结婚证);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4.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能人才提供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5.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6.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如何享受购房补贴?
1.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仅能一方按规定全额享受,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可按规定全额享受;2.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八)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
就业补助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宁波市新引进应届本硕生安居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2. 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区县(市)服务联盟进行网上预审;3.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各经办窗口初核通过后,汇总上报至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4. 凡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申请材料有哪些?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对新来宁波如何认定?
无在甬就业创业记录(无在甬社保缴纳记录),每个人只能申报享受一次。
(九)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
安家补助如果申报?
已按《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完成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于每年10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10月31日前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申报流程:1.用人单位线上提交申请后,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以下简称“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以下简称“服务联盟”)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窗口办理初核;2.窗口初核通过后,区县(市)服务联盟将受理的材料和汇总表报市服务总窗,由服务总窗汇总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复核通过的,于次年预算资金下拨后,由各级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将安家补助资金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
安家补助如何发放?
符合条件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申报时本人及其家庭在甬已有房产的,凭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可一次性申请发放安家补助。符合条件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申报时本人及其家庭在甬无房产的,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年度发放金额依次为:特优人才为40万、30万、30万,领军人才为32万、24万、24万,拔尖人才为20万、15万、15万,高级人才为6万、4.5万、4.5万(属于区县(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市财政承担的10万为4万、3万、3万,区县(市)承担的5万为1万、2万、2万)。若发放期间申请人购房的,可一次性申领剩余补贴。
申请材料有哪些?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3.在甬拥有房产的,提交本人在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等。
夫妻均为高层次人才,能否同时申请全额安家补助?
夫妻双方同属新引进,且符合享受安家补助条件的,一方按全额享受安家补助,另一方按安家补助标准享受50%。
(十)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如果申报?
自2018年10月11日起,符合条件并已按《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甬人才发〔2018〕5号)完成认定的上述各类人才(顶尖人才除外),自引进之日起3年内在宁波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半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为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一次性全额拨付至申请人单位账户。
申请材料有哪些?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3.引进后在甬购房的,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等;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夫妻均为高层次人才,能否同时申请全额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同属新引进、且符合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享受购房补贴。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