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南疆公告
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
指导我区餐饮单位(城市)有序复工营业!
发表军带大家了解。
南康城区餐饮单位复工营业报备须知
1、需要提交的资料
1。南江区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记录表(附件一)。
2.企业(个体经营者)新冠疫情防控业务承诺书(附件二)。
3.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
4.经营者、各员工居住地租赁合同(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2,申报方法
1。《南康区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备案表》、《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010
2.对于部分不以电子方式申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现场提交营业地管辖分公司办公用地接收表格,提交纸质文件。
3.餐饮服务机构申请恢复营业的,应在市场监督部门现场验证、文件审查同意后营业,在本公司记录后同意营业的情况下,在显眼位置贴上《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员信息登记表》。
东山分公司地址:东山街青田大道1号楼
联系电话:0797-6631593
辖区:东山街运营、南水、龙岭镇。
龙江分局地址:龙江街第10中学(原中英语学校)对面。
联系电话:0797-6612865
管辖区:龙江街
3、传染病期间复工营业的注意事项。
1。疫情结束前,所有餐饮店均不能担任集体性聚餐和宴席,经营方式为包装外卖,禁止顾客在营业场所用餐。
2.经营股和职员应分别签署承诺书(附件4)。
3.进行员工工作前健康状况调查,了解14日内的滞留史、接触史,确保身体健康,确认个人信息,填写文件。体温超过37.3、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一律不得重返工作岗位。
4.一定要购买储备体温探测器(小食品有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
5.员工外出工作时,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上午、下午测一次体温,并做记录(附件5)。
6.经营场所要保持通风,每天下班后要打扫和消灭,牛杀要有记录。
7.食物煮了,确认中心温度在70以上,不能制作凉菜。
8.职员们分餐吃饭,不聚在一起,设有临时隔离室。
9.浴室需要消毒洗手液。每天要去除一次。
乡镇餐饮服务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到当地乡镇政府申请办理文件手续
并且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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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吴汉
回顾:黄真中
@南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