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20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开始付钱了
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补贴等。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一样了
请大家及时关注并按时缴纳
一、支付大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生)、目前未参加城镇职工(企业或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付款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自然年)缴纳。征缴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2020年4月1日开始银行存款代扣工作,2020年12月20日以后停止扣押工作。
三、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是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是前一年我省灵活就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8200元。
投保人可以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缴纳。
四、付款方式
缴费在2020年第一季度没有修改缴费标准,税务局将根据2019年缴费选择的缴费标准进行大量扣减。
税务机关成功扣押保险人后,参保人可以本人实际多次自行缴纳,当年的缴费是各实际缴费总额。
五、支付渠道
(1)将缴费金额全额存入社会保障卡账户,等待扣款。
(2)通过农信社(农商行)持有的ATM、CRS设备自助缴费或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渠道缴纳社会保障卡。
(3)到各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安装的专用POS机器刷卡。
六、重要提示
缴费者在最初扣除后多次选择了自主缴费,后续缴费必须通过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工作,能存到社保卡的不等于缴费,避免出现遗漏。
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秀英区:68658113
龙华区:68538293
米兰区:65311723
琼山区:65874404
第七,享受待遇
(一)养老保险待遇构成。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包括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
(b)调整基本养老金。参保居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二年开始,每年根据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度计算系数,重新审查本人的地方基础养老金。每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养老金差额部分将重新发放。对65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在重新审查地方基础养老金时适当倾斜,在地方基础养老金中与缴费指数挂钩的部分加10%。
(c)政府补贴标准。政府每年对被保险人缴费给予补贴,当年缴费400韩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40元。当年缴费400元(含)至600元(不含)的补贴标准为60元。当年缴费600韩元以上的补贴标准是80元。
(d)丧葬补助金标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死亡后,按照死亡当月国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12倍发放丧葬补助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葬礼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了36倍。
八、治疗资格
海口市于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全面开展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验证方法:
(一)治疗接受者自助认证。通过打扫微信,下载海南人事APP认证系统,进行自助认证(没有微信受到待遇的人可以由监护人、亲戚朋友、邻居认证)。
(二)对于现场认证、老弱病残或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者,可以预约基层工作人员的现场支持认证。
(3)异地认证,长期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者可以下载海南人事APP认证系统进行自我认证。也可以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带到现居住地的城镇(街道)社会保障处申请外地协查手续。
对于逾期不办理认证的待遇领取者,将于2020年10月停止发放养老待遇。
区农业保险办事处治疗政策咨询电话:
秀英区:68669449
龙华区:66568105
米兰区:65368352
琼山区:65981609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
资料来源:海口税
编辑:孙健
值班主任:谢晓辉
封面画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