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回售申报日期】ST康美:“15康美负债”回购申报期限为12月17日至23日

时间:2023-03-16 01:42: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证券时报E私信、ST康美(600518)12月12日晚间公告、“15强美债”债券持有人可在转售申报期间(12月17日至12月23日)转售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强美债”债券。转售申报期间不申报被认为放弃转售选择权,继续持有现行债券。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融资,保证债券的转售,但相关事项有多种因素,最终融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