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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申报公告】可以申报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1月7日截止

时间:2023-03-15 20:03:2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关于发布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每个相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省科技厅和市州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等共同出资设立的性基金项目。用于在双方商定的科技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组织工作方案》 2022年工作日程,现就2022年共同基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标准

联合基金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一部分,项目申请、审查和管理按照《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协议执行。

2022年的共同基金项目包括黄石创新发展共同基金、襄阳创新发展共同基金、气象创新发展共同基金、中医药创新发展共同基金、三峡创新发展共同基金五项。

二、项目类型和申请条件

共同基金项目包括主要项目、培育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只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单位申报。

(一)重大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依靠单位全职固定研究员。

2.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上;

4.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的经验。

5.符合申请的共同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种植项目的条件:

1.申请人依靠单位全职固定研究员。

2.年龄在5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正高级职员不能申请培养计划。

4.符合申请的共同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韩方行业的特殊性,韩方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养项目的申请者职称条件可以放宽为中级职称(包括硕士学位),需要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荐。

三、限制申请规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个州共同基金项目。申请人以主要会员身份参与性基金项目,不超过3个。申请人聘请多个委托单位的人只能通过一个委托单位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承担1个以下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不能再由研究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前一年验收失败,或项目终止失败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在本通知发布前提交验收报告,尚待验收的项目不在此限度内,如果后续验收失败,新的申请项目将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上报多种类型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能反复申报已经申请的项目,对于申请人以前申请的项目为基础的新项目,必须明确说明两者的异同、继承和发展关系。

4.2022性基金项目(包括青年、普通面、杰青、创新团体、指导计划等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共同基金项目。

四、相关要求

1.省基金项目申报以个人网上申请、单位优良推荐的方式进行。合格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进入“湖北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账户”用户类型登录),根据单位审核,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登录)。

2.网上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7日上午12时。申报期间每天24小时都可以申请(包括法定节假日),过期后不再受理。在线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1、2)(包括印章和签名页面)和相关附件将以PDF格式同时上传。

3.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做好对科研伦理、科技安全、贴身工作的审查。性基金实施无纸申请,委托单位在申报系统中确认推荐项目,并在2022年11月8日晚18时前上传《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印章和签名扫描件“湖北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不受理附议单位盖章签名推荐的项目申报。

4.项目申报内容要真实可靠,制定成果目标要科学合理,不能夸大技术、学术和经济指标。项目成立后,申报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将自动转换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项目成立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委托单位。

联系方式:地方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李慧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电子邮件:lihui@ @

网上技术咨询电话撰写:027-87265789、8726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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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波新闻由湖北省科技厅综合)

[资料来源:湖北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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