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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申报公告】关于组织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恢复工作宣言的通知

时间:2023-02-16 23:46:3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理财戒指[2022] 39号

天津、河北、辽宁、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省、厦门市、山东、青岛、广东省、深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财政厅

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将各地从系统工程和全球层面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现涉及相关事项

一、支助优先事项

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生态效益范围广的重点地区海洋生态保护恢复等共同财政权问题得到重点支持。根据整体保护、系统恢复、综合管理、重点原则,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如下:

(a)海洋生态保护和恢复管理。保护和修复重点海域、岛屿、海岸带等地区的重要生态系统,提高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

(b)管理进入海洋的污染物。与海洋生态保护恢复直接相关的海洋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高,支持直航污染源管理和岛屿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管理。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合理,结合陆海调整、水利控制开展工作。前一年项目实施进度快,效果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项目成熟度高,能够及时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地方资金筹集充足合理,不会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生态收益范围为区域性、地方财政事权、有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项目。处理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土地、溶解、用途、海岸线等国家管制要求的项目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审计、监察人员发现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纠正的项目。从中央基础设施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恢复效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工程措施很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工程技术不完善等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和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等。

二、申报内容和程序

(1) 2023年项目以省级以上城市为单位申报,各省自治区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除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2个,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维修资金支援范围内新纳入的城市不再进行重复申报(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已在2022年支援范围内新增纳入的1个项目可以申报)。2021年列入海洋生态保护保守资金支持范围,但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低于70%的城市(截至2022年9月30日)不能申报。根据料号排序,超过报告数量的料号会被视为无效料号。海南省城关县可以参照地级市参加申报。

(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河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组织项目所在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含跨行政区域项目,可在相邻城市统一规划,按规定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充分考虑地理条件、气候差异、经济状况,避免盲目跟风、抄袭的生态修复工程。要和其他相关计划联系好,避免项目重复。

(三)城市申报应以改善本地区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为目标,从整体保护、系统恢复、系统工程和全球角度统筹规划报告项目,避免小型分散项目。其中,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申报的项目总投资必须在5亿韩元以上,一般支付市必须在4亿韩元以上,各地要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集资金,以避免新的债务风险。通过竞争审查选拔项目,中央财政根据各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4亿韩元、普通支付市3亿韩元分配资金,下达2年。

(四)截至2022年10月8日,省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按照实施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成果目标申报书等(包括所有电子文件)程序,共同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提交申报文件,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三、工作要求

(a)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和恢复的长期机制;各地要坚持陆海调整,围绕海洋填海,将海洋生态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与陆地生态保护修复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海岛海岸带和海域整治的效果,推动实施项目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减灾效益。省财政部门要与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一起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部门责任,按照规定细化和完善绩效目标,报告城市要根据需要填写年度和实施期间内的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单,并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b)加强项目审计的主要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项目审计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计透明度,确保公平和公正。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报价、成果目标等,确保项目质量。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财政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不包含负面清单内容,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土地、溶解、用途、申报文件中,申报项目是否包含上述事项,

或当地政府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简便装订,避免繁琐冗长、过度包装。

(三)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前期基础,提高项目成熟度。拟纳入支持的项目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海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经费预算审核等立项和审批程序以及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请各地在项目申报时提交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明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未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可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以后年度可优先申报,确保预算一旦下达就能实际执行。项目成熟度将作为项目选拔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和疫情防控需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采取灵活、适当方式,开展项目编制、遴选、上报等工作。

附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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