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武汉财产税和行为税主要包括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车道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
1,如何进行合并申报?
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公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此表由反映纳税情况的主要表和退税时间表组成,包括各个税拥有期、应纳税额、税额扣减额、纳税额缴纳情况、退税情况等。附表反映免税减免情况,并对纳税人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分类,使纳税人能够详细了解免税减免情况。
申报前纳税人应填写《税源明细表》维持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这是后续管理的基本数据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单的主要依据。
为了减轻申报负担,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逻辑一致,征收系统将根据每项税《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并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完成申报。以电子税务局运营为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行为税申报模块后,显示纳税人目前需要申报的税金。点击税名进入该税源信息表进行数据维护。所有税务信息收集完毕后,可以在一个表格上提交申报。
二、如何提供税源信息?
如前所述,申报前纳税人填写《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各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是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性设计的。第一次申报后,税源信息不变,确认没有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已更改,请更新维护数据后申报。例如,7月份,一家企业要申报第二季度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6月份买卖合同印花税、当年的车船税。如果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次税源信息是前一年收集的,没有变化,7月份只需要收集印花税源信息。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保留税务机关信息的时间。可以在申报期间之前或申报期间内。
对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性填写,长期有效”。例如,假设一家企业每季购买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8月15日工厂,季度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企业可以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的任何时间填写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源日程,只要工厂不发生转让或损坏等变化,就可以申报。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立即编制或申报税源明细表时报告所有税源信息。例如,如果对一家企业在8月5日、10日、15日和20日签订征税合同的每月印花税进行汇总,就可以在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院日程,或者在9月纳税申报期间一并报告所有税源信息。
如果发现错误填充的税源信息,可以直接修改填充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制定了印花税来源计划,但发现遗漏了纳税合同信息,则可以直接修改填写的印花税来源计划,补充相应的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第三,如果各纳税期限不一致,可以进行合并申报吗?
有纳税人咨询,各纳税期限不同,有的按次,有的按月,有的按季度,可以同时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纳税期限的税金可以合并申报。
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金可以进行合并申报。例如,一家企业按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按月缴纳印花税,在7月征收期间,可以合并申报第二季度城市土地使用税和6月印花税。
第二,按期申报,依次申报的税金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一家企业每季度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在7月报税期间,可以将第二季度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和6月20日的耕地占用税相加。需要注意的是,依次申报的税金必须符合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耕地占用税申报必须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
第四,每项税都要一次性申报吗?
部分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申报税金该怎么办,申报是否无效。这一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金,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各税金的一次性或个别申报。例如,一家企业7月需要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资源税等4项税,7月5日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等3项税,遗漏资源税的,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无需修改或废除以前的申报。
第五,合并申报后可以继续使用旧申报单吗?
如刚才所说,可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同时申报多项税金。纳税人问。我只需要申报一种税,写旧申报单吗?
这在设计新申报单时得到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的申报单申报一项以上的税金,所以不必担心不能申报短税的问题。同时,新申报单是对现有表格和数据项的全面完成。
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六、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七、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是否有影响?
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