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近海关推出了‘确认出海’模式,我想知道。”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宁波海关所属的大关海关打了咨询电话。“在新模式下,港口通关通行不再需要等待码头灾民和驳船名称航行等信息。货物出港前只需输入通关数据出港确认输入即可。收到可以出港的收据,货物就可以出港了。”宁波海关所属的大关、海关、物流监督2科副科长胡峰说。
7月11日,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210多吨天然橡胶混合物抵达宁波舟山港后,从货物到达港、企业申报到货物通行只需要20分钟。与传统通关模式相比,“确认出海”模式使企业在港口节省了2天以上的通关等待时间。
“过去货物在海运入境更换内地船只时,要提前几天确定内地船只的航行,如果中途发生变化,可能会造成船舱浪费。”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运输部经理杨建山说:“现在可以更加灵活地部署内地船船舶装载计划,不仅提高水路物流效率,还能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据估计,每个集装箱平均物流成本可以节省100韩元左右。”
宁波海关所属大关海关官员为企业进行“确认出海”政策解释。
在“确认出港”模式下,港口通关货物不再需要等待码头、灾民和内地船船舶等信息就可以通行,在装运货物之前,只要补充内地船船舶信息就可以出港。企业不需要实时关注港口码头作业及内地船船舶情况,随着凭证作业和港口物流作业从“连接”转变为“并行”,物流效率大大提高。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宁波海关除采取水运“确认出海”便利措施外,还对水运进口货物实行自动审查放行,免除水路通关货物检查盖章工作,并全面实现进口水中转业务与纸化、自动化、“确认出海”模式。5月20日完成首票“确认出海”模式水运业务后,宁波海关共审核了新模式进口的“高粱转运”货物580票,宁波港进口“水中计”总量的65.6%。其中,自动审查比率达到99.3%,货物申报后到通航至少只需要3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