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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是进出口企业,被海关稽查发现有专利权使用费遗漏。我们公司具体能受到什么处罚?
答:专利权使用费的遗漏可能与漏税有关,特别要结合案件确定相关责任。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15条的规定,进出口商品的品名、税则号、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桂云地、目的地、最终目的地或其他需要申报的项目,将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影响海关监督秩序的,给予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的罚款(四)影响国家税收征收的,处以漏税3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贵公司如果构成申报不真实,海关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处罚贵公司。
另外,如果贵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错误,通关企业的工作失误遗漏了专利权使用费,主要要处罚通关企业或通关人员。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报企业、海关官员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没有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工作疏忽导致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产地、产地、目的地等情况发生。情节严重的,取消通关登记,取消通关从业资格。
如果通关企业的错误导致专利权费缺失,海关可以按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通关企业或通关人员进行处罚。结论贵公司提出的对专利权使用费遗漏的违法行为,应具体分析上述违法行为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罚对象和处罚内容。
典型案例:2022年1月26日,某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一家报关服务有限公司以进口口监督方式向H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申报单编号XXXXXXX 0220572030446)1、虚拟现实头设备3/游戏机用、5 2 8台、1625.18公斤、22 9.7 1公斤,捆上5100571642178号货物清单,广东XXX 44航次从H港启航。h海关检查结果显示,该申报单申报出口货物没有出口,另外没收了未申报的出口货物连接线5/连接器电缆、127641.6米、46077条和2948.93公斤。经过海关关税部的核核,上述相关货物的累进税为人民币33.172662万元,相关货物的价值为人民币282.92万元。某电子有限公司、某通关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是违反海关监督规定的行为。
法律分析和合规指南:以前的引用案例不进行影响国家税收征收的申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第《海关法》条第86(3)款,进出口商品、物品或过境、转运、转运货物向海关作虚假申报,可处以罚款、违法收入和没收违法收入。根据第《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条第15(4)款,进出口商品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运输地、到达地、最终目的地或其他需要申报的项目没有申报或申报。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报企业、海关官员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没有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工作疏忽导致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产地、产地、目的地等情况发生。情节严重,取消其通关登记,取消其通关种业资金。
前面引用过,某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某通关服务有限公司以进口大邱监督方式向H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有出口货物实际未出口申报,部分出口货物未申报,涉及漏税,申报人民币33.172662万韩元。在上述虚假申报事件中,某电子有限公司、某通关服务有限公司是共同违法主体。错误地,本案出口货物申报未出口,部分出口货物未申报,是由于某通关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某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次要责任。如上所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第(1)款、《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2条和第15条第(4)款的规定,H海关对与当事人的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4万元的罚款。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某海关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9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