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结算即将到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要办理2019年的税收综合收入汇交。
1、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结算处理方式有哪些?
《公告》第6条规定了以下三点:
第一:选择自己处理
需要按规定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交的纳税人可以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网页、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年度折算的难题,帮助纳税人成功完成年度折算。对于年税、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率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的申请,税务机关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年度汇率服务。
第二:选择职业介绍所代理。
《公告》第6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可以以工资或连续性获得劳务补偿收入(见保险推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押义务人代为处理。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理请求时,扣缴义务人应予以处理,或者培训并指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机关自行完成年度汇款申报和退款(补充)税。
特别是纳税人如果选择由税务机关代理年度汇款,则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与税务机关进行书面确认,向扣缴义务人如实提供除本机关以外的2019年全部综合收入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请专家代理。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行决定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年度折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应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选择第二种或第三种方法时,税务机关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款后,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更正申报。
第二,纳税人应该如何选择?
个人收入是想对所有市民保密的事情。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母亲之前的个人综合收入主要包括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费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
1.个人4个收入只有工资收入,只有1个收入的情况下,请委托用人单位代理。
2.如果有两处以上的工资收入或劳务补偿收入,建议通过稿费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和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收入情况的个人辅导完成申报的人选择自我申报。为了方便纳税人自愿申报,税务局后续也提供了一系列咨询辅导,目前只有4项收入列在综合收入中进行汇兑,自己高中并不复杂,必要时可以在专家指导下完成申报。
3.如果工资收入超过两处或有劳务补偿收入,稿费收入、专利权、使用费收入和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收入情况,个人自行申报有困难,建议聘请专家进行辅导申报。
对于综合收入收入高、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较多的纳税人,建议仔细检查相应的扣除是否全部依法扣除、扣除是否少、收入是否少等,以确保申报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