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揣龙腾虎跃的春节心愿
满载生龙活虎的冬奥豪情
鼓舞逆境翻盘的女足精神
园区各行各业陆续节后返工
争取新年开门红
松山湖市场监管分局在此提醒
虎年返工后记得申报年报
报完省心一整年哦!
关于报送 2021 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及罚款处罚。
请松山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 2022 年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代表机构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粤商通”APP 或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 2021 年度年报。
特此公告。
松山湖市场监管分局
2022年2月 27日
为了方便大家能够及时报送年报
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做出如下整理
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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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报公示的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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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报公示的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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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报公示方式
1、网上报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APP报送:下载“粤商通”APP,点击“企业年报—年度报告填写”。
3、微信报送: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服务—年报填报”。
4、纸质报送:个体工商户可到属地分局领取纸质年度报告表填报年度报告。
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通过第1、2、3种方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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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不良后果
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标记为异常状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失信市场主体会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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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不良后果
市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示年报信息,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您做好准备了吗?
依法年报,诚信经营
快来年报吧~
出品:松山湖融媒体中心
来源:松山湖市场监管分局
责编:张莎
审校:黄少宏 陈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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