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增加财政奖励,利用社会资本,不断探索以改革创新手段造林的新模式,扎实推进绿色生态建设。
该县实行造林上补充政策,沿高速、国道、县道两侧在30 ~ 100米范围内,每亩补充800元/年、3年。在河两岸1000米范围内,每英亩800元/年,连续5年,每亩补充1回树苗金400元,增加了内生造林动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利用土地、税收、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宣传租赁地、流转、合作、合同等造林模式,充分调动金融资本、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同时,县坚持通过“使用好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捆绑部门资金、吸收社会资金”的方式形成投资主体多样性的资金和监督保障。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不仅给老百姓充分的利益,还有效解决农村绿化资金不足的难题。制定全县国土绿化目标管理审查办法,落实责任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和责任措施“五实施”,将绿化评价纳入综合绩效评价范畴,建立绿化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等整体通信协调机制,有力提高全县造林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