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激励资金
107个县市获得了省财政奖12.84亿韩元
制度/展示哑光
河北新闻网(记者贡献云)去年省政府发行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试行)》(以下简称“10条政策”)。记者6月27日在州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的记者招待会上获悉,省财政厅根据《十条政策》的相关内容和标准,于2018年兑现了市县奖励金14.74亿韩元。其中,107个县(市)获得12.84亿韩元,11个老城区获得1.9亿韩元。
为了推进省委省政府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去年制定了包含税收增长激励、高新技术产业激励、支持京津产业转移、支持招商引资激励、支持开放型经济激励等10项内容的“10项政策”,刺激了县级发展内生动力。
在“十项政策”的激励下,我省各地发挥资源素质和产业优势,加快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优质财源,有效提高县域经济质量和效率。2018年,121个县(市)普通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1亿元,增长16.1%,同比增长10.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现役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增加,2018年达到2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现役出口货物规模迅速增长,54个县(市)出口增幅超过20%,其中21个超过50%。
根据“奖励多,效益高”的原则,全省107个县(市)获得奖励,占全省县数的88.4%。其中税收增长奖励为9.38亿韩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为1.36亿韩元,军民融合企业奖补助资金为810万韩元,开放经济奖励资金为2亿韩元。
从奖励的现金来看,转换快的县(市)获得了很多奖励,安安、务安、平山、泸州、昌黎五个县(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市)县制定了支持出口企业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大幅增加出口货物规模,2018年出口额达4亿美元,获得出口奖金3174万韩元,居全省之首。
省财政对主要使用自己财政资源支持县域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地区城市分别给予补贴,按辖区县(市)资金的20%、25%给予补偿,其中补偿比例比上年增量部分提高了5个百分点。2018年,11个老城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资金6.6亿韩元,科技创新类资金1.7亿韩元,省级分别为1.5亿韩元和0.4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