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邛崃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布了我市粮油、绿色、高质量、高效创业项目资金400万元,其中水稻集中、育苗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100万元,为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提高了我市社会化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水稻集中育苗服务领域给予补贴,大田服务面积补贴5万亩以上,每亩大田服务补贴不超过20元。
现在水稻集中育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补贴对象是为我市水稻种植者提供机械插入、插秧集中、插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主体。
一、申报条件
1.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品牌、公众人物。
2.具备机械插入集中育苗、塑料盘集中育苗工作服务经验和能力。
3.水稻机器集中插秧,集中插秧的社会服务主体拥有各种作业机构、辅助设施和人员,必须配备盆土机、插秧机等集中插秧设备。插秧面积要求:机械插入集中插秧面积在50亩以上(每亩插秧80亩换算),插秧面积在100亩以上(每亩插秧40亩换算)。单插秧机插入面积不低于6亩,塑料插秧面积不低于12亩,服务大田面积不低于500亩。六毛服务(包括自育)面积在大田面积4000亩以上。
4.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设有办公场所和机构存放处,人员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卡证。
6.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拥有现场工作服务日志。
7.接受农林局的指导监督,积极向农林局栽培科报告插秧生产情况。
8.省市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经理人优先。
二、申报材料
1.水稻集中育秧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申报说明及登记地镇分管领导签字)。
2.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卡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组织机构品牌、办公场所、重点机构保管彩色照片。
相关赔偿、资格和其他辅助证明。
8.土地转让合同、流动面积证明书(村、村签发)或服务合同。
9.集中育秧工作方案(包括服务大象、场所、插秧方式、插秧面积、插秧现场面积、震级等)。
申请联系方式:严庆贤
电话:028-88771263
地址:琼来市农林局栽培科
项目的申报资料请按项目顺序分为胶着的书(蓝色皮革),在网站上附上目录进行补充,然后向市农林局种植业科提交资料。
本公告将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共发布5个工作日。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4日17点,到期日不再受理。欢迎合格申报主体积极参与,踊跃申请。
农林工业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