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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工程师聘用资格审查开始申报~
1、申报大象和范围
2018年,东湖高新区各企业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符合正高级申报审查要求的副高级工程师可以进行申报审查。
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位评审委员会、工程专业正高级职位的5个专业是机械、电子技术、医药、环境保护、化工。
二、提交材料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至8月6日评委审查的业绩数据以截止时间为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数据不属于评分标准。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报,申报时间到期后将不打开申报渠道。
纸张申报时间:
从2018年7月6日到8月10日(工作日)逾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张申报地点:
1.光谷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人事局D29窗口
联系方式:路易许明珠
联系电话:027-67880305
2.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区东信路创业家10栋115号)
联系方式:李龙庙门道
联系电话:027-67880504
3.东湖高新区直开事务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5楼4008室) (只受理东湖高新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陈东海潘二霞
联系电话:67880271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高级工程师申报审查条件,按照《省直改组《湖北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后职改办[2015]87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武信改办[2018] 6号)执行
(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过本部门人事部门推荐多层次申报。
(三)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由用人单位推荐,通过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资格的人事代理机构分阶段申报,提供在东湖高新区连续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障或劳动合同。
(四)中央、湖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审查书,单位推荐、业绩资料公示、单位签字、盖章批准后申报。
(5)职称申报的破格、全评由主管人事部、人事机关或用人单位(中央湖北单位)推荐,并报东湖高新区直改办公室(高平办公室)审批。
(6)水平能力测试根据合格成绩,按照当年起有效期为3年的规定,2016年高考合格证书此次审查仍然有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前提条件。
(7)从2017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因职务变动、专业调整需要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转评平级。转评后,晋升到一级职位时,原来的专业技术职务在职年限可以加在一起,但原来的专业职务业绩不能作为晋升依据。
(8)申报专业与实际职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平清不会受理。
四、申报方法和方法
2018年,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以网络申报与纸质资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a)在线申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59 . 175 . 218 . 20:8081/ZCSB/)-职称评定专栏-在线申报。
在线个人申报
个人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入口,在互联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填写个人数据,推送到单位审核。报告完成后,使用系统导出器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数据输入必须与审查表格、名册和提交的纸质资料一致和准确。申报人员选择现任后,选定本人科研、设计、管理和施工水平的代表成果进行申报。
单位推
推荐机关审查申报人申报资料,并根据管理权限将申报人资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在进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之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并正确选择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纸质材料申报:
经过职改(高平社)在线审议,纸质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人事集中上报高平。(要提交纸质文件,必须进行原始审查,在相应的副本上逐个签名并盖章。)
五、申报程序
(1)各部门对原件审查本部门申报人填写的所有资料,并根据要求进行公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考核及公示合格者相关表格上盖章,提交各人事主管部门审核,人事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者汇总工作。
(二)各机关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查管理范围内的个人资料,并在审查合格者相关表格上盖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未经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资料,高平清将不予受理。
(4) 2018年也是双重公示,即资料审查通过后,申报人名单继续在线公示和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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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一)需装订的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
第一部分: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水平能力测试复印件(考试合格的提供)
5、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6、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考试合格的提供)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6、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7、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二)不需要装订的报送材料
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得打印和复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递交本人近期免冠彩底小2寸照片1张(备注姓名),供办证用。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18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一式15份,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三)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
(四)参评审阅的业绩材料,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各级部门要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盖章、审核人签字。未经盖章、签字的材料高评办不予受理。
(六)评审结束后,评审材料退还由东湖高新区职改办(高评办)另行通知。
七、有关纪律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
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推荐单位公示1周以上,《公示证明》上还要明确写明本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本次正式申报人数、被公示人综合排位位次,要有三名以上群众代表签字,要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在职称申报系统的诚信体系中加以记载。
(二)强化各级审核、监督职能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职改部门对推荐、申报、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2018年,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实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地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在本地职称网上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各地、省人社厅网上同时公示。
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省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线索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来源:湖北省工程技术(东湖高新区)高级职务评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