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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报好处】长宁区,这项援助资金申报工作开始了。

时间:2023-03-13 15:05: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支持广告产业的重启,长宁区市场监督局发布了《关于申报本区广告业恢复发展支持资金的通告》。根据规定,对于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2022年第四季度提供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50%的资金支持,并于2023年2月15日结束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申报本地区广告业复苏申请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和个人:

根据《关于申报上海市广告业恢复发展支持资金的通告》和《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政府规定[2022] 12号)第三条“支持广告业恢复发展”的有关规定,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目前,本地区广告业正在恢复申报发展申请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长宁本区注册并正常运营,从事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2.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2022年10-12月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处理过程

(a)申请时间

2023年至2月15日(工作日8:30-11:30;(1:30-17:00)

(b)接收部门

长宁区市场监督局市场规范科(长宁路1436号市场监督局511室)

(c)申请材料

2.已于2022年10-12月缴纳了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完税证明(保管印章复印件)

(d)程序处理

1.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向旧市场监督局市场规范科提交书面申请。截至2023年2月15日,17:00之前尚未提交的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方法:线下现场处理。

2.材料审查:旧市场监督局市场规范科审查申请材料,如有错误,可以当场更正,也可以当场更正。申请资料不完整,将告知需要修改的内容。退回申请人更正后重新提交,重新提交必须在最后期限之前完成。

3.资金发放:审计后,有关部门将支持资金统一支付给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这次申报不收任何手续费。

特别通知。

联系方式:孙先生

联系方式:021-62119170

上海市长宁区市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资料来自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局。

文字:毛赫

编辑:李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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