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高峰时间的交通流量缓慢增加
这意味着第一批“阳刚”们陆续重返工作岗位。
空荡荡的办公室终于重新恢复了人气
初次回归
大家还是要注意工作节奏
感染后落下的事情不要太着急地补充
正在向决赛圈前进的人士军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补贴消息!
2022年留学生创业补助金
春节后就要开始申报了
最多可以获得100万韩元的创业资金!
哪些主体可以申报?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具体需要什么资料?
申报时间是什么?
和人事部一起去看吧!
1,申报主体
创业资金支援申请主体是留学者企业。
留学者企业是指以留学者为主,开始在我市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是留学人员,持有股份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排名第一的股东,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持有的股份不低于30%。
留学人员是指在我国承认的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一年以上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一年以上的回国人员。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香港、澳门、台湾青年被认为是留学者。
留学者企业必须指定一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者股东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留学生企业及指定留学生申请创业支持,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留学生要在国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
2.留学者持有企业股票,人民币在30万元以上。
3.申请单位属于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请仔细查看下面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的目录。
向上、向下、向上、向下滑动查看。
4。申请单位有科研创新能力、人才队伍资源、相应办公场所、研发amp必须配备d设备等,正常运行。
5.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企业注册期限为6至48个月(即企业注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
(2)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大赛决赛第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在5年内获得了丰厚的创业支援金。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是获奖选手,拥有的股份必须在10%以上,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获奖选手,或者获奖者个人在该企业拥有的股份必须在30%以上。每个获奖队只能申请一次赞助。
(三)申请单位和指定留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资助:
对1.5年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假举报、欺诈、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道德、科研廉洁等不诚实行为记录,或对申请机关的战术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因此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
3.正在运行,无
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请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四)不予重复资助的情形:
1.已获得创业资助的企业和留学人员;
2.获得过同一年度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初创企业补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资助;
3.获得过同一年度市科技创新部门创业资助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项目的,不能重复获得本办法中的创业资助。
三、资助等次及标准
(一)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
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
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二)曾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免专家评审直接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分别对应获得创业资助一、二、三等资助。获奖选手如申请更高等级资助,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创业资助,获得创业资助等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评审结果或前款规定的资助等级。
四、申报程序
创业资助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及资格审核
申请单位在2023月1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格审核”,提交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企业注册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指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下同)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出具资格审核意见。(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892919)
(二)专家评审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专家,从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团队情况、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家评审结果,提出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建议。
(三)实地考察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建议,按照年度创业资助资金总量确定实地考察企业范围,组织对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办公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且经营正常进行实地考察,在30个工作日内拟定创业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并报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公示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拟资助单位名单及资助等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五)订立合同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获资助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合同书,指定留学人员也应在合同书上签字,合同书的内容包括资助金额、资助款用途、报销流程和材料、绩效评估事项以及违约责任等。
(六)首发申请
资金拨付分两次进行。获资助单位可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提出首次资金发放申请,首发申请金额不超过总资助金额的50%。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发补贴审核和发放,首发补贴应当符合创业资助资金使用范围。
(七)验收及续发申请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验收通知,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辖区获资助单位的资助款使用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组织验收和实地考察,验收通过的资助对象可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提出续发资助申请,续发金额不超过首发剩余资助款。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发补贴审核和发放,续发补贴应当符合创业资助资金使用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申请表》(企业在申报系统成功填报后自动生成,请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二)企业申报当月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括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录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栏目查询下载后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包括人才团队情况、科研创新能力、投融资情况、市场前景等);
(四)专利、著作权等证书材料;
(五)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的提供访问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
(六)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的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在国(境)外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相关说明后视同满足时限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受理申请。申报企业须尽早申报,同时确保各项申报数据真实、准确,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即收即审”,最迟不超过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如需完善或补充材料的,须及时退回并告知企业。申报企业应尽快完成材料的完善或补充。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审核工作并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不视为已获得资助资格;最终能否获得资助,需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
(四)从申请至补贴发放结束,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企业应当始终符合《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1号)所规定的持股、任职、经营等申请条件。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特此通知。
申报时间为
2023月1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
大家现在可以着手准备材料啦
人社君也祝愿各位留学人员的创业企业
蒸蒸日上 大展鸿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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