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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书面申报】关于2022年度省科普宣传特别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5:04:2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陕西典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长治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论述精神,要全面实施《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以高质量的科普满足全社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全民的科学素质。《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陈正发号(2021) 42号)、《省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一、项目类别

科普宣传专业领域分为科普活动、提高科普基地能力、科普作品(产品)研发。该项目以公共科学需求为中心,集中在公共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境保护、“双碳”目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禁毒、国防、国防等科学技术领域、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学活动,大大提高了全民的科学素质。

(a)科普活动

活动的主题是:进入科学技术,你和我同行。

1.科普解说

申请人自主命题《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自己确定科普内容进行讲解,讲解时间为5分钟。

2.科学实验展览会

实验仅限于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学科,实验表演没有具体形式限制,内容由申报人自行决定,6分钟内演示。实验表演可以由一个人或多人演示,实验所需的器材和材料由申报者自己准备。

科普微电影制作

申请人通过纪录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画(讲座视频、PPT生成视频除外)等科普微视频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和方法,内容短小精悍,兼具科学性、知识性、普遍性、艺术性和趣味性。

4.科技传播活动

通过新媒体等开展科技传播活动。新媒体发表了100多部作品、2万多名粉丝、点赞量5万多名、总播放量200万多名、总阅读量10万多名等。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研究室、展示厅和其他场所、设施(山西省科普基地除外)前一年公开,特别是青少年重点人群免费或优惠开放科普活动20次以上,参加者人数3000人以上,活动形式多样,科普效果显著。国有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除外。

(二)提高科普基地的能力

本项目重点支持山西省科普基地展品、设施设备的增加,创新科技传播、科普交流、科普人才培养、骨干科普人才轮换培训等。只有2021年前(2021年除外)山西省科技厅认可的山西省科普基地申报。

(三)科普作品(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1.招聘“山西省科普基地标识”

山西省科普基地标识的设计要符合科普基地的内涵和定位,突出山西省的当地文化特色,突出“科技”“未来”要素。创意新颖,道德丰富,内容积极,容易识别,传播,符合大众审美,具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应适用于印刷、立体再创作,可用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徽标设计必须包含黑白和彩色渲染以及LOGO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大于300dpi)。设计稿总是A4纸型,可以手绘和电脑制作,有不超过500个字的创造性说明,主要说明LOGO设计的基本要素、设计理念、思维、形式和意义。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已经在为第三方服务的作品不能参赛。一经采用,版权归山西省科技厅所有。

2.科学大众化作品创作

本项目仅限于2021年正式出版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和科普音像产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暂时不包括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用外语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教育教材、科幻作品、科普翻译类等。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必须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科普作品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强、创新突出、社会效益突出、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文字必须是简体中文,科普图书发行量必须在5000本以上,丛书必须全部完成出版的作品集,不能接受丛书中的单卷或部分作品。

大众科学平台建设

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即时、无处不在、准确的科普信息化平台。实现促进科普宣传、智能推送、资源整合共享、科普专家互动、科普效果评价等功能,强化需求意识、用户分层、情景应用观念,促进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将优质科普资源在革命老区、偏远农村乡镇地区推广宣传。

二、申报要求

(一)科普专项补助,此项补助2

021年度开展的科普工作。申请单位坚持深化科普工作供给侧改革,根据公众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普工作,相关工作经评审后择优补助。

(二)所有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公德良俗的内容,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三)科普专项申请单位需为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山西省科普基地。

(四)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五)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六)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组织推荐部门要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

(二)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相关印证材料简装成册(一式5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申报系统)一并签字盖章(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各1份)后集中报送至指定地点。

四、材料受理及服务电话

(一)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处

地点: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3

联系人:吴玉祥

联系电话:0351-4060103

(二)网络申报技术支持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文

联系电话:0351-7228612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请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附件:山西省科普宣传专项申报书.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3日

来 源:山西省科技厅

编 辑: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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