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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伤申报】无锡市进行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最高赔偿一人20万韩元

时间:2023-03-13 15:03: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双边晚报网12月14日消息(记者张建宝)记者12月14日从无锡市人事部获悉无锡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最近正式实施。据悉,通过“政府推进、商业运营、单位自愿、分阶段实施”的工作模式,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全体保险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提高劳动者保障水平,进一步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根据试行办法,用人单位是在本市市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自愿原则为全体被保险人投保的商业保险。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商业保险公司是保险人。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将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决定。社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公开评价,首先由信誉好、保障能力强、有管理规范的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试点承担。试点成熟后,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的商业保险公司。

据说,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支付标准是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的风险分类确认的。试点期间,1-2类行业每月8元,3-5类行业每月12元,6-8类行业每月15元。根据需要,补充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参保缴费,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工伤保险合同,按照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和补充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补充工伤保险费由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符合下列条件的,由保险公司根据申请按合同支付赔偿。

试点期间的工伤保险赔偿限额标准分为两个方面。其中,因工人死亡,向用人单位支付公职人员工伤赔偿金20万韩元。被认定为工伤、被判定为1级至10级残疾的赔偿雇主支付工伤的工伤补偿标准如下:1级残疾11万韩元、2级残疾9万5万韩元、3级残疾8万韩元、4级残疾6万5万韩元、5级残疾5万韩元、6级残疾4万韩元、7级残疾2万5万韩元、8级残疾1。编辑:王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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