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布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基本上延续了去年的政策,采用了“定额调整、联动调整、倾斜调整”的方法,平均上涨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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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解释调整
1.参加人员调整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退休人员)
以上:2021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2022年1月领取养老金的人今年不能参加养老金调整。
2.标准调整
调整配额:按35元统一增加养老金。
调整挂钩:
缴费年限联系:根据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2元养老金,不到1年计算为1年。
养老金标准挂钩:按照本人月养老金标准的1.4%增加养老金。
倾斜调整:
1942-1951年出生的退休者增加了15元。1941年和以前出生的退休者增加了25韩元。
崎岖的偏远地区(常识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县洞自治县、通道洞自治县、吉首市、卢溪县、凤凰县、花园县、保定县、九江县、永顺县、龙龙县)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前干部调整后,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充到了这个水平。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高于全省人均水平的情况下,将按照当地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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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案
案例一:甲女,缴费15年,养老金1090元;
案例二:乙男,缴费30年,养老金2930元。
案例三:丙男,1950年出生,缴费42年,退休金5280元。
三个人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如下表所示。
以上的甲方由三人代表,是三个不同水平的退休人员。即使养老金调整政策相同,平均涨幅也是4%,但具体来说,个人的上升情况有明显的差异,差距很大。
从上涨金额来看,C最高、乙会、甲最低,也就是说养老金标准越高,增加的越多。但是从涨幅的角度来看,甲的涨幅超过平均涨幅,乙的涨幅在平均涨幅左右,丙幅的涨幅低于平均涨幅。也就是说,养老金标准越低,涨幅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