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来自黑龙江省政府的消息,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决定在2020年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基准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零点。
通过普查,将全面调查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把握我省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制定科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招募或重新部署合格的普查讲师和调查员,及时支付被选拔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受聘人员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保留原单位职位,以确保普查工作队的稳定。
普查登记提倡以电子方式调查人员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收集数据,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应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通过整个过程增加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格防止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