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后期申报细则】北京商品住宅销售措施再次优化!预售可以分门别类地申请,不允许成批涨价

时间:2023-03-13 11:28:5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时隔两年,北京再次优化了商品房销售措施。8月19日,市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可以申请销售许可的销售商品,但同一施工证范围内建筑物的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样质量的商品申报预售价格。

允许逐户申请预购证

从2021年开始,北京开始实施集中布局供应地。随着集中供应地项目进入预售阶段,购房者对商品房项目的关注度也在提高。监测数据显示,仅2022年上半年上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就达到了4.1万套。

“得到了一些企业和公众的反应,现有措施在商品房项目销售规模管理上不够灵活,项目预售许可到期后,处理现实销售申报需要很长时间。这没有道理,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销售,还影响了大众的购房经验。”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为了及时响应公众的呼吁,研究并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经营上环境的相关措施。

此次《通知》的亮点之一是给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适当的“缓解”。文件规定,商品房项目可以按栋申请预售许可,最小规模不能小于建筑物,不能进行分层、分户、分户(间)申请,不能根据预售许可范围进行预售资金监督。同时,地下可销售仓库、停车位等仍然可以另外申请预售许可。

实际上,2020年4月,北京已经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处理事项进行了一次优化,从过去的一张施工证对应一张预购证,调整为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可销售住房部分,可以处理两次预售许可。截至2020年5月,已有78个商品房项目根据该规定办理了预售许可。

“一次到两次,两次到多次,预售规模管理措施的及时调整,不仅有助于优化地区住房供应的节奏,也有助于市场保持适当的活动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助理教授分析。

允许逐户申请预售许可后,开发商会不趁机提高价格,一套卖得比一套贵吗?《通知》是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约定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预售许可申请还明确了要按照约定价格填写“一房一价”。未约定价格的、在同一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建筑物、后期申报预售价格不得超过前期同类物品申报预售价格。

开发者可以为预购证申请延期

商品房预售和现卖的连接问题也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根据规定,项目预购证到期后,开发商要想继续销售,必须获得房地产的首次登记,即人们熟知的大山权证,并申请现实销售申报。在此期间,购买者想买房子也不能办理网络签名手续。预售和现卖之间的“空窗期”有时受不了开发商“趁机”偷偷卖。

这次优化的另一个措施是明确开发者可以推迟预售许可的申请。根据《通知》,预售住宅项目预售许可的最后期限是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住宅交付日,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住宅交付日应与预售方案中确定的交付日一致。预售许可确实要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依法向项目所在区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一次不超过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开发企业在申请延长预售许可时,如果项目尚未交付,则必须提交延长预售许可的申请及保证项目交付的书面约定、措施等,并确保预售资金专用于工程建设。

在几种情况下,可以重新申请现实销售

对现实销售记录提出,《通知》度商品房项目按规定办理现实销售申报手续后,因司法扣押或解除行政限制、解除预售合同等原因符合现售条件但不在文件范围内的住宅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现实销售申报手续。现房销售文件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区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遇到重大、复杂等特殊情况,也可以向市建设委员会申请。

8月初,发布了《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2)》,其中北京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持续稳定。市建委相关人士也表示,这次只是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的具体优化,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放宽。北京市将坚持“住房不出”定位,履行城市调控主体责任,围绕“地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稳定”目标,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鹿阳。

编辑王海平草

流程编辑阎生茂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