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发布了公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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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证需要面部识别认证!
从2021年7月1日起,进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申报资质和信息申报的企业,应通过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服务平台”,对所有申报从业人员进行身份信息阅读和在线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对2021年7月1日前申报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申报者中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内的三分之一执业注册(一级)和职称人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人脸识别认证,停止现场验证。02
不能委托中介代理资格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审通过后,将审查资料提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督处,不得委托企业或社会中介代理,我厅出具的省函直接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企业处理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申报资料由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本企业进行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自公司成立不到半年的公司成立之日起)的工作人员提交。03
从今天开始停止受理取消的资质申请
从公示发行之日起,自治区和各地(市)居住主管部门根据批准权限,停止接收工程成本咨询企业B级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C级资质、建设工程设计企业C级资质、正级资质、建设企业3级资质、施工企业资质(专业课题)、工程监理企业C级资质、监理事务所及道路、04
参与投标和投标的人也需要面部识别认证。
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市长/市场监督与诚信综合平台”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对接后,所有参与招标投标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获得在线人脸识别认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意味着本人已经知道,并同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活动。原文如下。
公告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规范我区建设工程企业素质申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做好建设工程企业素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进一步明确资格审查和批准工作。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取消了关于建筑工程企业素质的精神,为与新标准挂钩,自发布公示之日起,自治区及各地(市)停止接受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批准权限授予工程成本咨询企业B级资质,申请批准建筑工程勘察企业C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企业C级资质、正级资质、建筑企业3级资质发布前企业提交的相关资质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素质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审批方式和审批时间将按要求执行。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从2021年7月1日起,进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申报资质和信息申报的企业,应通过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服务平台”,对所有申报从业人员进行身份信息读取和在线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对2021年7月1日前申报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申报者中包括技术负责人在内的三分之一执业注册(一级)和职称人员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人脸识别认证,停止现场验证。
第三,做好建设工程企业合并、分立等资质审批工作。
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立工作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对“注册资本金及注册人”等指标进行审核,以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格变更”要求和申报材料由企业法人或法人向本企业提供半年以上社会保障。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审通过后,将审查资料提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督处,不得委托企业或社会中介代理,我厅出具的省函直接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
四、加强建筑工程企业员工信息报送工作
为了防止执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非法中介、员工信息转售、“认证分离”等扰乱市长/市场问题,规范人员管理,从根本上遏制“注册证”引起的矛盾纠纷,《书》
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对接后,所有参与招标投标的从业人员需进行网上人脸识别认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即表明本人已知晓并同意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