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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委托】科学革新版“价格笼子”包围了谁?

时间:2023-03-13 02:59: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现行的科学革新版交易制度中引入了“价格感”,是在连续投标交易中设定有效的申报价格范围。

作为创新机制,“价格牢笼”并不为国内投资者所熟知。今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明确了相关细则。在连续投标阶段,买入价格没有上限,没有下限,不超过买入基准价格的102%。销售价格有下限和上限,不低于销售基准价格的98%。交易价格必须同时满足相应的涨幅规定要求。

制度设计的本意是防止对股价的虚假上涨和恶意压制。特别是对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支付和低价小卖部,抑制形成“牢笼”的限制效应,抑制暴涨暴跌。多家券商表示,经过理论测量和系统测试,“价格感”对正常理性申报的影响有限,“清洁书”等交易操作将难以及时进行。

但是他们都指出,预计开始初期交易将活跃,股价波动大,容易引起急升或抛售的情绪,2%的限额申报很可能频繁。实际上,经纪人终端系统并不全面控制投资者的委托,所有委托都向交易所报告,进行中介。客观上,从终端到交易所服务器的时间会延迟。虽然很短,但确实存在。极端情况下,在此期间可能会发生大的价格波动,这可能会导致部分委托发出后系统被认定为“垃圾场”。

多家经纪人经纪公司相关人士补充说:考虑到行情变化和终端延迟,目前经纪人APP不提供有效价格范围的参考区间。“价格笼子”的落地对交易“手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充分的教育推广,但投资者需要更加熟悉和适应。

包围“瞬间千层”

“价格笼子”对连续投标施加了单方面的有效价格限制。这并没有切断正常的交易委托,但直接影响了暂时的“天底”、盲目追涨和摔倒的操作。

6月14日,上交所发布了科学革新版股票以上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其中规定,在科学革新版股票连续投标阶段,投资者申报购买时,申报价格不超过购买基准价格的102%。或者申报销售时,申报价格不低于销售基准价格的98%,均视为申报有效。科学革新版股票交易的市长/市场价格申报、集合招标阶段、启动期间临时停止阶段的限制价格申报不适用本规定。

6月28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设立科学创新版及示范登记制相关问题时,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机制简称为“价格感”。

理解“价格框架”有两个关键因素。第一,基准价格的确定。监测细则中,科学革新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以立即查明的买卖价格为准,不立即表明价格的顺序以最新交易、以前的收盘价为准。

具体来说,购买基准价格的四个优先顺序是:立即查明的最低销售价格(即销售1价格)、立即查明的最高购买价格(即购买1价格)、最新交易价格和以前的收盘价。因此,销售基准价格的四个优先顺序是立即查明的最高买入价、立即查明的最低卖出价、最近的交易价格、前种价格。

这种安排防备了没有流动性等极端情况,委托无法成功的情况。例如,如果以最新成交价为准优先,则在交易未达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全部收盘价。如果买1、卖1价格,与基准价格大幅偏离,市场的有效申报订单将始终无法进入订单前列,无法成交。库存订单没有取消申报,这种无法交易的状态将持续下去,投资者一直无法达成交易。

的关键因素中,第二个是单方面限制2%的有效范围值。根据规则,买进时有上限,但委托没有下限。售价有下限,但没有上限。同时,2%范围的设置也考虑到对申报的总体影响。据第一财经记者对上交所董事会历史交易数据的分析,过去交易中只有0.49%的订单,0.64%的账户申报价格范围超过2%。

以两种假设计算,如果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1%,订单金额和账户数将上升至1.09%和1.13%,对交易连续性和市长/市场参与者的影响相对较大。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3%的情况下,影响的齿轮深度太宽,限制申报价格的意义不大。

新万宏源研究所神州战略组高级分析师彭文玉表示,对于第一财经者来说,2%的价格框架对偏离市场价格的高价支付、低价销售等极端举报施加限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暴涨暴跌,对正常的理性举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交易初期,预计个人投资者和机构交易员会比较订单反应速度。”

除了理论测量外,“价格我们”在成熟的市场上也已经有了实践。

设定有效价格范围,在我国香港市长/市场、日本市长/市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等都采用了。以香港市场为例,彭文玉介绍说,香港股票没有实行价格涨幅限制,而是在开盘集合招标阶段和连续投标阶段设置了9倍区间的价格场。日本证券交易所的价格涨幅价格限制范围也很广。该市场以差别化最低报价单位为基础,根据最近投资者决策参考的特别报价,制定了不同的最高报价位置限制,要求下一次报价必须在上一次交易价格的一定范围内。

“从这两个市场的实践来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极端的非理性申报,起到了降低单一交易引起的暂时性急剧价格波动概率的作用。”彭文玉说。

此外,据券商公司称,以前去过几次交易所组织的。

全市场专项测试中,就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业务规则进行过测试,根据测试情况要求各方确保技术和业务系统就绪。从测试情况来看,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并不会影响股价达到涨跌停板,但可以抑制瞬时“地天板”“天地板”等极端情况出现。这在开市初期无涨跌停限制的交易日内,作用尤为重要。

如何避免下“废单”?

作为机制创新,“价格笼子”的落地将迎来市场的检验。一方面,投资者还需要时间熟悉与适应,在开始初期活跃期,主动触及“价格笼子”的情况难以避免。另一方面,由于委托下单的流程影响,在价格快速、剧烈波动时,用户下单因为时滞而被动下“废单”的情况亦有可能出现。

国金证券相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开市初期成交可能较为活跃,股价波动也可能较大,容易引发急于追涨或抛售的情绪,上、下2%的限价申报还是可能会被触及。在实际操作方面,如果申报超出了有效价格范围,投资者的委托就会被系统回报并显示为“废单”。

某中型券商运营部负责人还进一步表示,对于有效申报价格,券商端不作前端控制,所有的委托都会报到交易所服务器;交易所以报到服务器的时间与实时价格进行比对,超出有效范围的,会直接退回并显示“废单”。这个过程中,从客户端到交易所会有较短的时间延迟。但在极端情况下,这个时滞可能会导致较大的价格差异,进而导致部分委托发出后会被显示认定为“废单”。

“如果客户在一直追涨,或者是那种‘扫单’的委托,这种时滞是有影响的,的确可能会出现不断被‘废单’的情况。但如果是普通投资者做正常的低于最高价的委托,不会有太大影响。”该负责人称。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券商经纪业务人士都确认,考虑到行情变化与终端时滞,目前委托下单时,券商APP并不提供有效价格范围的参考区间。

国金证券上述负责人称,公司对交易初期投资者不适应“价格笼子”规则、委托出现被“废单”的情况都有预期。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投资者应尽可能的实时盯盘下单,理性参与投资。同时,公司也通过投资者教育、客服应急回应等措施加强事前准备,帮助投资者习惯并适应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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