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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申报债权】全国第一家宝公司破产了!李安财政保险破产改编。

时间:2023-03-13 01:59: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7月15日晚上,银保监会发布了英镑信息。

01

李安财政保险宣布破产重组

原则同意易安财政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破产的保险公司,易安再保险破产了。

同一天,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易安财产保险破产重整申请,易安财产保险债权人必须在2022年8月26日之前申报债券。李安财政保险清算组组长由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督部王瑞文担任,王瑞文目前担任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督部副主任。

易安财政保险是原保监会设立的国内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于2016年2月16日批准开业。作为国内四家互联网保险企业之一,易安财险从“高光时刻”跌落神坛,只用了4年的时间。2020年7月,易安财政保险被银保监会收购。

据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易安财险总资产为13.12亿韩元,当年营业收入为11.33亿韩元,其中保险业务收入为10.5亿韩元,亏损为1.66亿韩元。

保险公司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后,最受关注的是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IAN财险在官网上宣布,为了保护IAN财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对IAN财险后续经营、客服产生不利影响,管理者将尽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IAN财险,在重构期间继续营业。对于截至结构调整受理日尚未到期、需要履行剩余期限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管理者将依法继续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履行,该保单持有人无需申报债权,保险合同权益不受易安再保险重组的影响。

02

在下列情况下,应向管理者申报债券

(1)重新调整受理日期前到期的保险单,发生保险事故,但保险人尚未完成赔偿。

(2)在受理日之前重新调整未到期的保险单,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此次赔偿后完成保险责任,将很快终止。

(3)在重新调整受理日之前或重新调整期间,投保人申请退款,保险人尚未退还保险费。

为了简化债券申报程序,充分保障保单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上述保单持有人(统称“保单债权人”)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代为授权申报债券、参加债权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保险单债权人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代为行使这项权利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之前,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可以作为债权人直接参与易安再保险重组程序。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债权申报程序可以参考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债权申报公告。异议期限届满后,无异议的保险单债权人被视为许可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代理相关权利,无需出具单独的许可委托文件。

如果在改版受理日之前已经发生保险事故,请及时通知保单持有人,并提供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将及时予以批准。已经通报和提交的不必重复。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将根据批准结果,代为向管理者申报债券。

03

我国有保险公司破产历史吗?

我国还没有宝公司在真正意义上破产过。

但是,依法有撤销、分立、合并。

虽然濒临破产,但也有几个人最终血流成河。

那么,易安再保险这次事件的性质与上述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当然,例如,安邦保险集团是解散和重组的。

保险集团。

而易安财险是破产重整。

一个解散,一个破产,大大的不一样。

一个重整,一个重组,一字之差,意思完全不同。

重整和重组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的一种救助措施。

破产重整,指的是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易安财险摆脱目前的财务困境,让其恢复营业能力,也就意味着,接下来易安财险将会迎来什么样的局面,还是个未知数。

就算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法律角度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后,原有保单会转让给仍持续经营的保险公司,大家的权益依旧会得到维护和延续。

而且还有一点要注意,易安财险说到底也只是一家只能销售短期健康险的财险公司,都能做到如此严格的监管,相比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的保障安全措施更为严格,即使经营不善,最多也就是合并,解散重组,该赔付的一分也不能少,安邦保险就是真实例子。

04

保险公司能破产吗?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结论是:保险公司依法可以破产。

易安财险的公告,关键词“破产重整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后续工作”。这意味着什么呢?破产重整距离企业真正宣告破产还有一段距离。根据法律规定,在企业进入资不抵债的状态之后,程序上可以选择直接进行破产清算,亦可以进行破产重整或和解。后两种情况是程序上实体上给予企业一次起死回生的机会。

有些企业是可以通过重整实现起死回生,无论对于企业还是其债权人来说,都是一种更优的选择。根据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重整案例 分析报告 2016-2021》的数据分析,破产重整对于一般债权的清偿率明显要高于破产清算程序。

同样,我们在法院有关易安财险的破产裁定中也看到了相同的线索。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2022)京 74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破产重整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人民法院在审查重整申请时,根据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对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进行审查。本案中,易安财险主张其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具有管理结构扁平、轻资产运营等优势;同时易安财险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

综上,易安财险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其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受理。”因此,易安财险是否最终会破产尚未定论,还需要看重整程序是否顺利,不排除最终无法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条件最终走向破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易安财险如果真的未能成功破产重整而被宣布破产,那么该案例也将成为中国保险历史上的一件里程碑事件。目前现有的保险经营历史上,只有安邦保险在银保监的接管期间通过重组重生,即通过新设大家保险集团受让了安邦保险的相应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7月包括易安财险在内,有四家保险公司(其余三家为天安财产、天安人寿、华夏人寿)因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而被银保监接管,截至目前上述四家公司均已经达到了最长的接管期限。

天安财险正在尝试股权挂牌出售:6月9日,其曾以21亿元的底价挂牌转让,但经过20个工作日的等待后,并没有结果但尚无结果。7月9日,天安财险保险业务资产包再度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由此前的21.1378亿元打9折至19.02亿元。挂牌时间从7月11日起,截止到8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易安财产进入到破产重整。

而其余两家寿险公司的结果我们也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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