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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申报债权】@债权人!南江两家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券申报公告

时间:2023-02-13 05:00: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古诗

2022)江西0703刹车1号

本院根据江西竹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29日受理了江西竹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2年5月23日指定北京中银(高丽)律师事务所为江西竹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江西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江西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经理申报债券(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26号家福大厦18楼,联系方式:曾俊律师)。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之前进行补充申报,但对以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请求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券的人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江西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江西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者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7月4日上午9时在南江区人民法院智能审判庭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人出席会议),必须提交特别许可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必须提交法律事务所的指定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因此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特别许可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当提交法律事务所的指定书。

特别公告

2022年5月31日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古诗

2022)江西0703刹车2号

本院根据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29日受理了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5月23日指定北京中银(高丽)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高管。江西郑荣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江西郑荣家具有限公司经理申报债券(申报地址:江西省章贡区橙乡大道26号家福大厦18楼,联系方式:曾俊律师)。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之前进行补充申报,但对以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请求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券的人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行使权利。江西郑荣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江西郑荣家具有限公司管理者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7月4日下午3时在南江区人民法院智能审判庭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人出席会议),必须提交特别许可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必须提交法律事务所的指定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因此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特别许可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当提交法律事务所的指定书。

特别公告

2022年5月31日

为了使债权人了解债券申报程序,确保债券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管理者对债券申报相关事项作了如下说明。

一、债券申报主体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都可以向管理者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券在收到破产申请时被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以向管理者申报债券。条件、期限债券、未决诉讼案件、未决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债券,债权人都可以向管理者申报债券。

二、债券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向管理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财产担保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可以在债务人财产最终分配之前补充申报,但以前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而且,申报人要负担审查和确认追加申报债券的费用。

三、债券申报资料

申报债权时,债权人应当真实、详细地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报资料。申报索赔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申报单、申请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人应当根据债权申报书中规定的项目,仔细填写债权发生的事实、理由、债权金额、债权金额计算方法、债权担保事实说明等项目,并附上纸张,以便作为扉页使用。除提交债权申报书外,债权人还可以向管理者提交债权说明书,说明申报内容,说明书记载内容应与申报记录一致。债权人必须在债券申报文件清单上注明提交给管理者的所有文件的名称、页数等。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上述文件并盖章。债权人作为自然人,本人在上述文件上签字盖章。所有扉页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处理。债券申报表格上的“债券号码”最终由管理者统一编码。

(二)证明债权人主要资格的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是自然人时,必须提交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债券的,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

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执业证、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代理人系近亲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

(三)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应提交证明债权发生的各类合同/协议、履行合同/协议的证据、付款凭证、对账单、收据或发票、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等证据材料;债权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他项权证等相关担保的证据材料;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的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应当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债权人申请过诉讼、仲裁保全的,应提交法院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证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数额的其他证据材料;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与债权人主张的债权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四)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债权人申报债权须作出“江西大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向单位(本人)明示债权申报的相关法律规定,现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申报的债权及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申报材料中的裁判文书均不存在虚假诉讼(裁判)的情况、合同协议不存在虚假交易行为,复印件与原件均一致。若存在隐瞒、虚假陈述、恶意串通、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本单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

(五)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应详细填写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提交的联系方式确认书载明的联系方式与债权人进行联系、向债权人送达相关文件。

(六)江西大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回证

债权人应签署《江西大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回证》、《江西正荣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回证》。

(七)关于对债权申报方式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声明

债权人应签署《关于对债权申报方式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声明》。

(八)关于同意采用网络(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文书、表决投票声明

债权人应签署《关于同意采用网络(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文书、表决投票的声明》。

四、注意事项

(一)债权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数额应具体明确,同一个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2、申报利息债权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计算利息的截止日期不应超过南康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即2022年4月29日)。申报人应提交利息计算表、计算利息的依据、计算利息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迟延利息、滞纳金等分开计算。

3、债权以外币计价的,外币应转换成人民币,汇率以南康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即2022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4、在债权发生事实、理由的说明中,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详细填写已开票金额、未开票金额;若涉及合同关系,应详细填写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5、债权申报材料应一式 叁 份。

(二)其他注意事项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视为债权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应当予以申报。

12、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可在债务人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债权申报材料的提交

(一)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26号嘉福大厦18楼,联系人:曾骏律师,邮编341000。

(二)债权申报材料的提交

建议债权人当面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复印件,并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当面提交时间为申报期间内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当面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债权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复印件,邮寄封面上注明“大树公司债权申报”、“正荣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寄底单备查,并须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到管理人指定的地点,将所有原件提交管理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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