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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班申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系统上传内容10种说明

时间:2023-03-12 06:15: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说明

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教学中熟练地应用信息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成果突出,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培训工作说明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可以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效地开展班级(组)管理和思政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健康成长。

1.教师担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大众大学辅导员)三年(博士研究生满两年)。或者在职后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5年(博士、研究生满4年),教学成绩突出,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学校表彰2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报表彰。

校长教书以来从事学生管理工作已有8年了。现任后担任校长满三年,治校理念先进,办学效果显著,单位持续发展良好,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称赞。

教务院能较好地组织本地区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教职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到三年。或者说,现任以来,作为专业职务从事研究工作2年,有1年的一线教育经验或320小时的课程工作量。

2.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养效果好,受到家长和学校的好评。教师每学年至少教授一次半以上家庭、学校、公立教育公开课,学生家长评价良好。校长(副校长)推动开设家长学校,本人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家校公立教育活动,学校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报和称赞。

三、培训工作说明

教学水平符合教学环节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

1.坚持教育教学一线,掌握学科特点,将思政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教师熟练掌握本学科各学团的教学工作,担任现职以来,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育。或担任三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校长有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办学经验丰富,服务精神强,管理的学校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通报和表彰。

教务院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积极推进学科课堂教学改革,做好研究、指导、培训、管理工作,得到同行教师的认可,本学科(领域)工作受到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研究部门的通报称赞。

3.教育教学理念立足于学生的终身发展,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突出。教师曾讲授过县以上基础研究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参观课或学科专题讲座。或者每个年级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设计(如作业设计、劳动教育设计、主题班设计等)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校长每个年级至少教一次学校公开课。教务院每学年至少讲授一次本级示范课、参观课、讨论课等。

4.可以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320小时以上的教育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1/2以上,每个年级上课,评论60节以上。大型学校(48个以上的教科班或紧密的多校区集团学校)校长每学年听60多节课并进行评价。规模较大的学校(18-47个教科班)校长每学年上课,评论不到80节。规模不到18个教科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上课100节以上,每学年上课40节以上,评论40节以上。

中小学思政科专职教师每年完成思政教育实践活动2次以上,其中参加校外思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到1次。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授180课时以上的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1/2以上,每个年级上课,评论40节以上。规模较大的幼儿园院长每学期上课,评价课在60节以上。规模不到8个班的幼儿园院长每学期授课80节以上,每学期授课、评价科目不到40节。

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的教师每学年教授180课时以上的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1/2以上,每个年级听课,评价课50门以上。校长每学期上课60节以上,每学年上课,评论40节以上。

教务员担任现职以来,承担并完成了一个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价课60节以上,在本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研究部门组织的本级以上教育、培训活动中开设教授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

5.教师在最近5年内要接受2次以上的教育效果评价,包括优秀。校长、教务员在单位教职员代表大会(职称推荐工作队)评议中,合格(同意)比例应达到85%以上。

四、优质教育说明

在素质教育发展方面,可以主持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劳动教育等教育教学能力,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教师受到了学校以上的表扬。校长管理的学校受到了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称赞。教务院指导的学校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研究部门的通报而受到表扬。

第五,教授科研工作说明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课程建设、教育改革与创新、作业设计、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教师可以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反思,每学期可以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案例、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可以在部门举办的学术活动中进行交流和获奖。或者主持过1个校本教育研究项目,被学校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并表扬过。

校长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实践,举办专题讲座等,提高了教师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

教务院可以积极规划、组织和指导地区学科教育实施、教学研究、课堂示范、培训等工作,促进本地区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成绩显著,有较好的经验总结或典型的案例资料。

六、示范

引领说明

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所培养、指导的2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
  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作为,形成一定特色,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
  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能够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经单位统一安排,所指导的2所基层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明显,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

七、支教说明

按照国家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城镇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具体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省直单位)出具文件和相关证明。其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可不作要求;组织统一安排的援疆、援藏或驻村教师1年以上可视同支教经历。

八、业绩1说明

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和实绩贡献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1)为必备条件:
  (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思政课专职教师参加过市以上专门思政优质课二等奖或示范课或观摩课。
  农村学校教师讲授过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2次县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
  (2)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被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认定为市优秀班主任。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优秀班主任或县先进班集体。
  (3)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获市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获市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农村学校教师获县团委(少先队)表扬。
  (4)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满3年),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农村学校教师获市二等奖以上。
  (5)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完成的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并获县一等奖及以上。
  (6)受到市级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表彰;或被依法依规授予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农村学校教师获县级。
  (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依法依规授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省1次或市2次;或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表彰,省1次或市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市1次。

九、业绩2说明

在发展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劳动教育、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以及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市1次或县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县1次。
  (2)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农村学校教师1万字以上。
  (3)参加省中小学常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工作1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市1次。
  (4)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参与并完成省教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教师参与(限前3名)并完成县教科研课题1项。

十倾斜政策说明

第九条 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资格与评委会评审具有同等效力,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注销。
第十条 一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成绩居同类别人员中前8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一)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以及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辨合格者。
(二)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三)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特教岗位上教学的一线教师。
第十一条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中学专业教师,任教满8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至中专技校毕业。
第十二条 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十三条 农村教师身份申报者,须近3年在农村学校任教,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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