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近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追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从今天(3月29日)开始,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报告3岁以下幼儿诊疗特别追加扣除。具体是如何工作的?走五步很容易做到。
用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追加扣除填写“走5步”。
第一步
进入举报界面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官网——商用业务3354特别额外扣款申报”或“税务3354特别额外扣款申报”进入特别额外扣款申报界面,选择“婴儿护理费”特别额外扣款。
第二阶段
选择扣减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置为2022年,单击“确定”后,系统将提示您事先准备好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单击“准备就绪,输入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新政策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纳税人在2021年及上一年度折算中不能申报对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的特别额外扣除。
步骤 三
填写扣款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中,纳税人输入电子邮件、联系地址(如果之前填写了个人信息或申报了特殊额外扣减,将自动填写,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成填写后,单击“下一步”进入“孩子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选项中,单击“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如果纳税人以前没有填写子女信息,可以单击底部的“添加子女信息”进入附加界面,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然后单击“保存”返回“保存”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返回“子女信息”界面,显示子女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确认子女信息后,单击“下一步”。
步骤4
设置扣除率
填写完子女信息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从“本人扣除率”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中选择。选择完成和确定,然后单击“下一步”。
e=2cLp39p2bD%2FL4lPX21StfZT9x0I%3D&index=6" width="640" height="577"/>第五步
选择申报方式
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备受父母期待的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落地”,能省多少钱?
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显示,3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能省多少钱?
作为税优政策的一种,这项措施的落地,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和简单易懂的让利实惠。按照全年通算6万的个税扣除标准,折合每月是5000元。
对于月收入10000元、社保扣除1000元的个人来说,每月需要交税额度为:(10000-1000-5000)*0.03=120,如果增加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假如三个孩子每月最高可以扣除3000元,那么每月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度为:(10000-1000-5000-3000)*0.03%=30元。
简单来说,一万元工资,在扣除1000元社保费后,如果每个孩子每月扣除1000元的婴幼儿照护费,三个孩子的话,每月可以减免90元税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此前,在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两份文件均提及“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编辑整合:郑晓晓 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人民网、央视新闻、河南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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