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标准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2005年3月31日山东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了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号(国务院令第248号)、010 3360010号
二、处理条件
双方到达现场后,将立即跟进处理。
三、申报材料
(一)商品房网络签字合同终止,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合同解除申请书(原件,1份);
所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3.买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原件、保存复印件)
4.开发企业批准授权书(原件,第一部分);
5.企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开发(确认原件、保存复印件)
6.贷款购买还需要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结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抵押贷款银行出具的变更贷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见原件、保存复印件)。
(b)有关问题的说明
1.如果购买者是自然人,网络签名合同中规定的购买者都要出席并办理合同取消手续。买方不能参加,需要代理人处理,代理人必须提供买方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买方是父子恋人,则在网签合同取消时,必须提供非自然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印章)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买方的委任状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者获得经济适用的住房货币补贴,只有按照相关程序返还补贴后,才能申请撤销网签合同。
4.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确认生效法律文件后,确认撤销网签合同的人,买卖双方将携带已生效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出席处理。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出席,则发行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参加。
5.合同约定人去世继承公证书撤回的,由被确定为公证书的继承人携带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席处理。以亲属关系证明撤回的情况下,所有合法继承人(死亡除外)都必须带上以下资料:(1)所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死者无需提供);(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取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有工作单位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无需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合同合同涉及房屋共有人的情况下,共有人和继承人必须同时携带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处理。
6.在涉及取消未成年人网络签名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全部出席,并提交与该未成年人的身份关系的证明资料。
7.贷款买房时,银行出具的结算证明应反映房屋的基本信息。业主办理贷款的银行与提供精算证明的银行不一致,清算证明银行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申请撤销网签合同的处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持协助执行通知书出席,也可以由申请人(已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指明的相关人员)持已生效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出席。法律文件是否生效由发行法律文件的部门签发。
9.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撤销网签合同的处理,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持协助执行通知书到现场处理。
四、处理过程:窗口接受审查满足要求,当场结算。不符合要求,请书面通知。
五、处理时限:oncall office。
处理站: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建设局2号窗口。
处理时间:5.1-9.30工作日8336030-11:30、14336000-17336030;10.1-4.30工作日8336030-11:30、1:30-17336000。
联系电话:8331950
导演电话:8318076 7760755
资料来源: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