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市吸引子女积分制度入学指南
应用大象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申请人(即学生本人)
1.中国非关西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具有正常的学习能力。
3.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人必须年满6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申请小学2 ~ 6年级,必须以6周岁入学小学1年级为基准,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初一的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没有年龄限制。
(4)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原在校学生,不得有年龄限制。
义务教育阶段已经上学,所以不能申请带薪复读。
父母(父母或父母)
选择“父母”或“母亲”作为父母一方后,积分项目原则上累积为“父母一方”
1.家长方面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以根据本方案直接向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2.家长方面作为中国境内非关西的户籍,必须在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本市有效的居住登记。
3.家长方面作为香港和澳门的户籍,应保留本市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4.家长方面是台湾的户籍,应保留本市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5.家长方面是外国国籍,因此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明。
上传证明照片
1.学生户口页(港澳户籍上传通行证或港澳居住证)
3.家长户口页(港澳户籍上传通行证或港澳居住证)
4.亲子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明、亲子鉴定、户籍地派出所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如学生所在户口本可以直接显示亲子关系,户口本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
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符合优惠政策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户籍)将按照相应的入学优惠政策执行。
2在线支持
1.在线注册时间:2020年5月18日9点至6月5日17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网上一人一号不能根据申请人(学生)的证件号码重复申请。注册期间可以多次修改信息和志愿者等。申请期限结束后,除审查人员的要求外,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志愿者等不能修改。
2.在线注册网站:
申请人家长可通过以下网站或公众号进入“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申请入学。
(电脑版)网站:广东政府服务网东莞地区
(手机版本):万佳政务应用程序,万佳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选择3个申请地点(5个选择1个)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向“申请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申请方法
上传证明照片
1.家长方面目前缴纳有社会保险的校园、村庄(街道)
根据家长方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查,不需要上传社会保障卡照片
2.家长方面目前缴纳税金的公园、邑(街道)
1.劳动者请上传近半年个人工资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2.个体户和企业法人根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查,不需要上传文件照片。
3.家长、或家长配偶、或申请人本人在本市拥有产权明显的自住所(即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住宅)所在的校园、镇(街道)
根据房地产产权信息审查,不需要上传房地产证明
房地产属于配偶,所以要一起上传结婚证明
4.非东莞市户籍家长方在《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表中有现住所的校园、镇(街道)有效
根据家长方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查,无需上传居住证或居民身份证照片
r>5.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现户籍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根据家长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审核,不用上传户口本照片
四 积分项目
1.总原则:确定 “家长方”后,按家长方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除了“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可以使用家长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房产信息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原则上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2.具体积分项目、评分标准以及具体操作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附后)。
五 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
1.适用对象: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入学方式:由申请人家长在招生平台“民办学校志愿类别”选报积分入学申请地的民办学校,如被申请地民办学校录取并入读,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为此,申请人家长网上报名时,除了填写“积分制入学”志愿栏外,还须在“民办学校”志愿类别栏填报申请地的民办学校。
3. 学位补贴数量:由各园区、镇(街道)公布具体学位补贴的数量。
4. 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6-2019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六 日程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网上报名 | 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 申请人家长通过以下网站或公众号进入招生平台,按要求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上传证件照片及填写志愿(有意申请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的家长,请务必在“积分制入学”及“民办学校”两个志愿类别栏目填写志愿,其中在“民办学校”志愿中建议选报至少1所积分制入学申请地内的民办学校)。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手机微信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
部门审核 | 2020年6月8日—6月19日 | 各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照片,进行审核和网上评分。 |
积分查询 | 2020年6月22日起 | 申请人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申请人积分 |
复核申请 | 2020年6月22日9:00—6月30日17:30 | 申请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应项目的复核指引,进行网上或到部门现场复核。复核申请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积分复核。 为确保有充足时间进行复核,请需要积分复核的申请人家长提前阅读部门审核操作指引,了解复核要求,尽快提出复核申请。 |
2020年7月2日前 | 部门在7月2日前对所有的复核申请完成审核 | |
网上确认 | 2020年6月22日—7月3日17:00 | 申请人家长对申请资格和积分分数的审核无异议后,须尽快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
数据整理 | 2020年7月4日 | 后台整理数据,准备公示。 |
积分公示 | 2020年7月5日—11日 | 各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
志愿修改 | 2020年7月9日—10日17:00前 |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7月9日-10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
学位安排 | 2020年7月15日—16日 | 各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申请人可于7月1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
七
注意问题
1. 申请人和家长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 申请人和家长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家长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和家长方自负。
3. 申请人和家长方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应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积分入学”专栏,认真阅读相关的政策、各审核部门制定的评分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
素材来源:企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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