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申(记者莫绍华)为了进一步加强新一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最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修改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从职称评审目标来看,《标准》是正确的方向,目标明确,分类评价,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正常性展开,监督有效职称评审工作体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效性化,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质量。
从评价方式来看,《标准》符合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实现“四个结合”。也就是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德与先教育相结合,个人能力经验与工作业绩贡献相结合,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专家独立评审与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新修订的《标准》中师德、中能力、中业绩贡献。修订后的职称评审标准充分考虑了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坚持以教育为主、师德,重视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验,对课程量、循环教育、班主任经验、教育管理、教学和研究时间有明确规定。报录员要有一定的学生管理方面的经验,完成学年教学工作量,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等。对于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审查时给予一定的倾斜,以优秀的班主任或优秀班为集体评价要素之一。在评价中,提高讲课回答的权重,对讲课回答的优秀性等二级人员,评委在综合评价时可以适当倾斜。
克服论文专用,奖项专用的倾向。在审查高级和下一个职称时,不再把论文、论著、奖项作为硬性要求,而是重点审查教师的教育能力、教育经验和实际工作效果。一线教师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取消论文要求,申报正高中教师,削弱了论文要求。
以学校和教师为指导,积极实施教育教学“双减”政策。将素质教育、劳动教育、家校公共教育方面的工作成果及情况和专职教师的相关业绩纳入职称评审日常考核和评价要素。
深入实施定向评估、定向使用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为了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农村学校教师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结果首次从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增加了农村学校教师的正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学校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对农村学校一线教授15年以上一级教师申报或20年以上高等教师申报、农村教科店教师,审查时可以给予一定的倾斜。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学历和专业方面进一步放宽。
进一步改进分类评价。根据就业情况,将中小学教师分为教师、教授人员、教育管理等三类人员进行评价。对兼课和兼职教学管理人员的申报身份更加明确,课程量符合要求的按一线教师申报,课程量不足的按同级教育管理人员申报。统筹考虑学校领导和中层教学管理者的管理成果和学生管理工作,为学校(院)院长单独规定考核条件,强调培养和培养教育家的方向,进一步明确对部分副校级干部的考核途径。根据教学研究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教育部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教学研究人员的专业评价标准。
鼓励优秀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在全国受到重要影响或做出贡献或突出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现职后被认定为国家级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省C级以上人才,获得中院教授名师、中院名师、中院教授名师、中院教授名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奖二等奖(前三名)以上奖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被任用。中小学进行上级教师考核时,符合其他条件,其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可以适当倾斜。
同时鼓励特殊教育支持。对于长期从事特殊教育15年以上申报一级教师或20年以上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讲课回答符合要求,在审查中给予一定的倾斜。将特殊教育教师获得的市特教远征奖、手语盲文比赛等纳入一级教师评价标准。
规范职高教师评价标准。论文要求方面,一线教师不再要求中文核心论文。在课题要求方面,一线教师的课题不再要求一等奖,教职员根据从事研究岗位的不同(省、市、县、乡),对课题的要求也不同。在一些工作业绩方面,增加了优秀的班主任、竞赛指导教师、中原教授名师、中原教授名师等可选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