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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纳税申报办法】永开证券美东区国税厅为了推进“永开证”,采取了很多措施。

时间:2023-03-10 11:30: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随着5月1日临近,“营改增”全面启动在即,米东区国税局全员备战,多举措全面推进“营改增”,方便试点纳税人办税。

“营改增”

米东区国税局在行动

“双管齐下”推进“营改增”整体工作

米东区国税局开展了户籍巡查和“营改增”政策宣传工作。

以户籍巡查为“弓”确保“营改增”纳税人信息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国税局100余名工作人员2人一组开展了地毯式户籍巡查工作。

以税收宣传为“箭”与“营改增”纳税开展零距离沟通,面对面解决纳税人的各种疑难杂症。将国家税务总局“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及总局23号公告送达纳税人手中,为纳税人送上“营改增”政策的最新信息,为即将到来的申报期做好准备工作。

开展“营改增”个性化专题培训

米东区国税局在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举办“营改增”专题培训班,共91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有效解决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中的涉税问题,帮助企业在“营改增”政策执行前,做出有效、合法的调整,减少企业因不理解、不掌握政策造成的涉税损失,确保“营改增”后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培训分别讲解了“营改增税收政策”、“远离虚假发票”和“合同签订应关注的营改增涉税问题”的主要内容,同时,针对企业关心的进项发票注意事项、不动产抵扣、统借统还业务相关规定和合同签订中如何规避涉税风险进行详细讲解。

内容全面,贴近企业管理实际,参训人员对量身定制的课程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对企业各部门应对“营改增”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组织召开房地产业“营改增”座谈会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进入倒计时的关键阶段,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业纳税人“营改增”座谈会,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营改增”应对工作。

座谈会上,米东区国税局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时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两个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方法与适用税率、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征税及时间节点确定方法、土地出让金抵税扣除比例计算方法、租入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等几个方面,深入细致地阐明了境内应税活动的范围界定。

国税局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业务疑问与理解难点给予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进一步规范

“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标识

为了进一步加强“营改增”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营改增”政策、办税流程,米东区国税局在办公楼所有入口处的醒目位置都设置了“营改增业务办理导向牌”,及业务办理楼层索引,标明“非营改增”纳税人的业务办理场所,同时也标明“营改增”培训纳税人具体去处,指引纳税人准确找到对应办税场所。

另外在“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内设置“窗口功能指引牌”,每个窗口标明本窗口具体办理项目的名牌(如设备发行岗、发票发售)。对于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索引牌、指引标识理解找到业务办理岗位办理业务。

附录:

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改增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的相关涉税业务,顺利、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现将相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关键时点要知晓

2016年4月30日前,请您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2016年5月1日起,您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领用早知道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政策了解多渠道

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税制转换和政策调整,较为复杂。欢迎您积极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辅导,尽快掌握和熟悉营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如果您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请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www.c),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或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如税制转换给您带来暂时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将不便留给税务人,将方便带给纳税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小旭

图文来源:米东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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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midonglingju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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