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本身水产品是什么?
远洋渔业自行捕获水产品是指我国远洋渔业企业根据公海或相关协议在海外海域捕获并在国内销售的自行捕获水产品(及加工产品)。
远洋捕捞被退回国内销售
对水产品征税吗?
海关总署、原农业部发布《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认为,远洋渔业在国内销售的自有捕获物(和加工产品)与国内产品一样,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远洋渔业本身水产品
不征税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01持有《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
02
申报水产品属于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品种及产地目录(2020年版)》范围内的自行捕收水产品。只有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根据规定的作业海域、作业类型生产的渔船捕获的产品;加工产品仅限于被上述渔船捕获并在本船上加工的产品。
远洋渔业企业经营自己捕获的水产品
非课税手续有什么程序?
01
远洋渔业企业捕捞水产品前,应当向当地海关办理政策、项目、信息审查确认程序,并提交远洋渔业企业营业执照、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经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的有效批准书等。
02
企业所在地海关审核无误后发行《进口货物免税证明》。
03
企业用《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进口货仓或提单等凭证到进口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办理政策项目信息审查确认手续
需要提供什么附件资料?
具体的随行资料如下。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
农业和农村部发行年份《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农业农村部确认的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显示具体的申请项目
企业印章上调,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印章上调。
企业远洋渔船的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
代理申请机关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韩元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免税审查确认手续
需要提供哪些随附的资料?
具体的随行资料如下。
《征免税申请表》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
提单、发票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信息。
代理申请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供《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误用门/东宝
(宁波海关)
文章来源《中国海关》杂志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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