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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申报缴纳书】请确认一下!印花税申报提示

时间:2023-03-10 09:32: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01、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该合同未履行,能否退还已缴纳的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7条规定,未履行的征税合同、产权转让证书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不缴纳税金。因此,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没有履行,但已经缴纳的印花税不会退还。

02.在同一个凭证上记载不同的税目事项,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9条,同一税单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税项目,分别注明金额,并根据各自适用的应纳税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在较高适用税率下,除非额另有说明。

03、A公司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帮助外国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14条,纳税人是海外机构或个人,在国内有代理人,国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申报纳税人自行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4条规定,纳税人是海外单位或个人,在国内有代理人,国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海外机构或个人的国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扣留印花税,向国内代理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款。

纳税人是海外单位或个人,在国内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纳税人应自行缴纳印花税。海外单位或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国内服务提供者或接受者所在地(居住地)、西立税单内的西立者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转让房地产产权的,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04、B公司向A公司订购了一批产品,但合同中没有明确金额,因此约定以后交货支付金额优先。我该怎么申报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9号)第6条规定,征税合同、产权转让书上没有注明金额,印花税的税金根据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1条第2款的规定,征税合同、产权转让书上没有注明金额,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纳税人应当在西立征税合同、产权转让书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间申报纳税合同、产权转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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