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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提前3天申报】很多小区要求回乡申报“太阳过去了”,专家们表示

时间:2023-03-10 08:29: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随着春节的临近,防疫政策的调整,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率先取消了申报,但部分地区仍然坚持。实行“B型乙管”,制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瞬间,落地费的要求合理吗?

同时,随着“精确预防控制”的结束,强制隔离、定期核酸等被取消,申报收集的个人信息有什么用?返乡人员有权拒绝报告吗?

要求回乡多报预备费

2023年1月6日,安徽黄山市屯溪区某小区居民要求回国人员到文康或物业管理处报到,并表示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往返地区、是否感染新型新冠病毒等个人信息。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在业主发布了一张《外地返乡者情况登记(申报)表》照片。

业主群内有人询问举报请求的来源时,房地产答复是“收到社区命令”。

该社区相关人士表示,报告要求是政府提出的。收集信息的目的是统计返乡人数,了解人员流动情况,举报后不采取任何措施,不提供身份证号码信息。此外,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拒绝申报是否会导致其他结果。

其他地区也有要求回乡申报的情况。

2023年1月3日,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倡议书》,其中表示:“我们热烈欢迎所有从外地回国的亲戚,如果计划从外地返乡,请提前回报所在村街道(社区)。”

2022年12月22日,安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文说,返乡者通过电话至少提前三天向所在村集团(社区)报到,做好了健康监测。

政府、社区都没有强制的权利

2022年12月,《新十条》发布后,各地相继解除了对人员流动和流动的限制。同月,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明确表示从1月8日开始对新型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型乙管”。浙江理工大学法定学院特聘副教授郭炳指出,实施“乙型乙管”措施后,有关政府部门无权强迫返乡人员报案并提供个人信息。Northern Exposure)。

郭兵表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得到个人的同意,如果有“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则无需得到个人的同意。“现在很难根据这项规定要求居民必须提供上述个人信息。政府部门有这种强制性要求的话,就会受到行政违法的嫌疑。”

对外经贸大学数字经济及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实施“乙型乙管”后,要求返乡人员填写申报和上述个人信息的做法缺乏法律基础,财产和社区也无权收集居民的个人信息。面对这种情况,居民可以主动向社区举报,也可以拒绝这一要求。

如果社区强制要求居民提供上述个人信息,居民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主动告知,拒绝是没有责任的

郭兵表示,如果当地政府或社区明确告知返乡者收集目的,并承诺严格保密个人信息,返乡者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主动向社区举报。

如果政府部门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要求申报,则可能构成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为,理论上是无效的行政行为,返乡者可以拒绝相关的申报要求,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10条》,即使感染新型新冠病毒,居民也无权强迫集中或居家隔离等。这意味着,即使申报,任何情况都不能在社区采取实质性措施。许可分析,实施“乙型乙管”后,没有个人层面的防疫政策,但国家想知道人员流动情况和可能造成风险的需求是合理的。

但是,这种收集信息的行为必须匿名化。“不需要知道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每天只需知道多少人从哪里来、是否感染等就足够了。”授权进一步说明,监测全体人员的流动情况有助于制定更合理的相关政策,包括及时增加医疗物资储备,加快医院扩张。

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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